木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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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奇怪的「塗污」判決

2019/08/22 13:00:01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22 Aug

  本港司法審訊獨立,市民尊重法院裁決,然而,「竊鈎者誅、竊國者侯」,塗污美領館要即時入獄、塗污國徽卻可以保釋,如此罪行性質與處置辦法絕不相稱,又如何可以令暴徒「收手」,更何以體現本港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icono0_34} {#icono0_35} {#icono0_20}

井水集/令人奇怪的「塗污」判決/關 昭

時間:2019-08-22 04:23:14    來源:大公報

  一名內地來港姓秦男子,十八日晚上在花園道美國領事館大門上以噴漆塗寫字句,被保安人員發現報警,二十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控刑事毀壞罪,當堂被判入獄四個星期。

  該名男子承認「唔妥美國佬」,又自認從內地買油漆來港,當場「斷正」,被控「刑毀」無話可說;案件前後兩日,即捕即審即判,效率超高,也屬「抵讚」。然而,法院此種「超高效率」,是否在所有同類案件中均「一視同仁」,涉案者均是即捕即審即判,還是存在「大細超」,有人要當堂入獄,有人卻可以大搖大擺保釋外出候查,其標準和尺度,卻不能不令人存疑以至感到憤慨。  {#icono0_41}   

  事實是,這兩個多月來,激進暴力分子用噴漆塗污政府建築物、立法機關以至警察總部、各區警署外牆之事,可說無日無之,然而未聞有噴漆者被即捕即審即判。更有甚者,七月二十一日,大批暴徒包圍西環中聯辦,用黑油塗污國徽,明顯屬挑釁中央憲制權力地位「底線」的嚴重違法犯罪,同樣也未聞有人被即捕即審即判。 {#icono_86}

  以此看來,是否美國領事館的政治地位、安保要求以及尊嚴都在中聯辦之上,前者「神聖不可侵犯」,後者「任塗唔嬲」?否則,何以在庭訊和判刑上有如此巨大的差別?  {#icono0_21}

  事實是,在暴徒以黑油塗污國徽後,中聯辦、特區政府、港澳辦均已發表嚴正聲明予以譴責,並要求依法追究嚴懲。然而,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涉嫌塗污國徽者與其他大多數暴力示威分子一樣,眼前面對的仍只是保釋候審而已。  {#icono_38}

  本港司法審訊獨立,市民尊重法院裁決,然而,「竊鈎者誅、竊國者侯」,塗污美領館要即時入獄、塗污國徽卻可以保釋,如此罪行性質與處置辦法絕不相稱,又如何可以令暴徒「收手」,更何以體現本港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http://www.takungpao.com.hk/opinion/233119/2019/0822/339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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