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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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民望戰還是反暴戰?

2019/09/04 10:42:54 網誌分類: 生活
04 Sep
         暴亂不散,表面上是政府無回應反對派訴求,若這場運動是反對逃犯條列的話,政府實質上放棄了修例,回應了最大訴求,暴亂未息,除了年輕人憤怒情緒外,也源於幕後人想策動推翻政府的亂局。

          我跟一位了解一九六七年暴動的高人傾過,他憶述當時暴動遠比現在劇烈,當時戰後二十多年,新移民教育水平低,戰後一代不少人未受高深教育,民風彪悍也不怕死。加上暴動背後有內地文革背景,示威者打出反殖民旗號,很快用極端恐怖手段,製造土製炸彈攻擊,當年港英政府的抗暴形勢遠比現在的凶險。即使英國政府內部有主和派及主戰派,但只是程度及手法不同,基調仍是「打暴動」。

          現在暴力示威者弱了,政府同樣弱了。看不出政府有一條心去打暴力的心理,在打與和之間猶豫,想和談的動機除了受「和理非」理念影響之外,高官也考慮自己的民望,令很多人不願出來打仗,只抱各家自掃門前雪心態,遇到政策建議,第一個反應:「咁樣會唔會俾人鬧㗎?」政府高官如是,其他部門、公共機構有樣學樣,一盤散沙,抗暴不力。這個「民望論」分析甚有見地,產生幾方面影響。

          第一:行動動機。若政府動機為了維持民望,自然對「硬」的事情不願做,或做了都不願講,但「軟」行動便爭着做,做不到便說其他人不讓他做。動機錯了,難有所成。

          第二:戰略部署。若高官只一心維持民望,或存心做軟工夫和「和理非」交差,就不會在戰略上全面統籌打抗暴戰。熟悉六七暴動高人講起,抗暴戰如打仗一樣,須精密部署,當年英國調動軍情人員來港協助港督戴麟趾。打擊暴力先將較和平示威者與核心暴力示威者分離,精準地打擊後者,切斷領導、資金、人手、溝通宣傳網絡。打擊後要有跟進支援,組織法庭快捕、快審、快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完全可以用公眾利益為由,定判刑指引,因應暴亂情況,指示各級法庭法官不要批准涉暴動等重罪者保釋外出,從重判刑,甚至組織特別法庭加快審判。這既減少最激烈示威者人數,亦挫其銳氣。這些行動需要特首帶頭組織,聯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律政司司長部署。若政府心思不放在打暴之上,刻意求和,怎會部署法庭作這些超常規行動呢?

          第三:影響。即使不動用緊急法,特首本來有好多工具及權力可打擊暴力,但特首及高官打擊暴力的意志薄弱,就不會運用那些權力,影響很壞。即使形勢迫使警隊及部份公共機構出擊,但事前無部署,事後無跟進,變成事倍功半,打一打又放軟,令極端暴力份子及其幕後組織者有空間喘息唞氣,重整旗鼓再攻。

          結論是政府要立定決心打暴力。即使從民望角度,社會上支持反對派和建制派本來是六成與四成之比,但特首民望只得兩成,連建制派都有一半以上不支持特首,已到輸無可輸境地,何不放手一博?更重要的是在歷史轉折大時代,做好件事,比搞好自己民望,重要一千倍,這是對公眾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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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lo@bastillepost.com

        盧永雄
回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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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
人渣 2019/09/08 00:59:38 回覆

閣下嘅論點我不禁聞到少少鼓動更高武力。有說中國第二股勢力滲入示威(唔止警方)為的就是用香港報復習主席的打壓。如果屬實該勢力認該樂見香港越來越亂。而非港人想政府從善如流疏導民怨。閣下嘅取態未免太有為第二勢力撥火之嫌。

fook
fook 2019/09/04 17:10:07 回覆

有傳話林鄭正式撤回反修例!
每一次林鄭做嘅嘢,都係令到啲暴徒氣燄更加囂張。兩軍對壘勇者勝,未打到大家一齊停手就退讓,只會令到對方得寸進尺。依家田北辰呢個田家第二漢姦,立即跳出嚟話百分百成立調查委員會查警察,就證明咗我嘅觀點正確。

木子
木子 2019/09/04 13:41:09 回覆

盧先生在白頭宮女話當年,可是今非昔比啊。當年沒有港人治港,沒有民意代表。一紙英皇制誥,全體臣民包括法官大人都下跪三呼:天佑女皇。做起事來自然順風順水。

當年的高官是皇命在身,現在的高官是打份工。前特首sir曾上任最大抱負就係打好呢份工。打工嗟,用不用博命啊?任期滿後仲要去私人機構撈的,不是嗎?當然不能為眼前這點工資絕左後面的錦繡前程啦。所以行保守政策係可以理解的。加上政府內部都係半神半鬼,連車公爺爺都話「何為邪鬼何為神,神鬼如何兩不分。」

香港咁畸形的組合,難怪阿爺都避之則吉啦。

暮跖
暮跖 2019/09/04 12:52:26 回覆

斬草不除根, 春風吹又生。

暴徒不連根拔起消滅, 恐怕暴亂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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