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保薦人要「木門對木門」

2019/09/05 04:13:14 網誌分類: 經濟
05 Sep
          IPO的準備過程涉及不同的專業機構(內地叫「中介機構」),我們這次來談談保薦人怎樣選。切記十字真言:木門對木門,竹門對竹門。小型IPO申請人(每年稅後盈利不超過8000萬至2億港元)應找小型保薦人,中型IPO(年盈利2至5億港元)找中資投行,5億港元以上找中、歐、美資投行聯手保薦和包銷,大概錯不了。

         小型保薦人老闆往往同時是IPO業務的持牌人,因此比較小心確保IPO成功(否則收不到保薦費用的尾數,損失巨大!),團隊骨幹成員也比較穩定。

          大中型投行着眼以億計的包銷費,一兩千萬的保薦人費用只是小菜一碟,大型IPO往往委任多於一家的保薦人,在行家相互競爭下,保薦人費用只象徵式收取也不為奇。保薦人費用收得不多,自然工作量可省則省,基本上大行只是當一個「IPO判頭」,所有工作,包括招股書起草,上市申請文件,甚至盡職調查,都是外判給其他專業機構,反正也是由客戶來埋單。

          近十年中資投行在香港崛起,侵蝕歐美投行在大中型IPO的市場壟斷地位。比較進取或來港較遲的中資投行,為了在短時間內揚名立萬,更大手筆向歐美大型投行挖角,這些投行職員亦把歐美大行的「判頭」文化帶到中資行。如果你的公司只屬小型IPO,但找了中資投行作保薦人,那麼請準備多些腰間錢找數給外判商好了,至於付出的費用是否能夠換取應有的結果,就要看命運安排了。小弟目擊的真人真事:A公司委任了某中大型中資投行作主板上市保薦人,過了大半年,已付了過千萬的專業費用,直至遞交上市申請前一周,才得知投行內部對某個當初委任保薦人已知的問題的解決方法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因此不能為客戶遞交上市申請,前功盡廢,已付費用泡湯。

        香港上市保薦人公司總裁

        侯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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