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行一定要用「四大」?

2019/09/12 04:13:10 網誌分類: 經濟
12 Sep
          今期我們談談律師行及會計師行。

          律師是一個比較個人化的專業,高手與低手的水平分野頗大,主要見諸解決難題的經驗和能力。我過去20年眼見不少有能力的大行律師自立門戶,離開大行自行開舖。

          我不敢說留在大律師行的律師,素質不如自行開業那些,畢竟大樹好遮蔭,大行有品牌效應,生意自己摸上門。但事實上,大行的合夥人是名副其實的solicitor (即「solicit」生意的人),生意到手,稍有良心的就交給那些只取外地執業資格,嚴格來說只能處理非香港的法律事宜的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 (註冊非本地律師);沒良心的找一個見習律師一腳踢,也非罕見。

          反過來,小型律師行的老闆對所接案件一般比較在意,參與程度往往較高。在律師這一環節,我看不到監管機構會對名牌大行寬鬆一點,尺度和小行一視同仁。

          在我入行的年代,會計師行還是六大,而非現在四大。這十多年來,見證了IPO申報會計師的生態的改變,由原來四大(或六大)壟斷了9成的IPO業務到現在群雄並起,四大的市場佔有率萎縮到目前的5至6成,餘下的4至5成市場。

          這樣的市場發展原本是健康的,也代表了會計行業中小型行的整體專業水平提升。可惜港交所最近好像走回頭路,不止一次質疑較小型的會計行簽發的核數報告所用的會計準則是否正確,強迫上市申請人花巨額費用另聘四大出具意見,確認小型行所用會計準則。除了浪費上市申請人金錢,為四大行提供生意外,也令人質疑港交所是否歧視小型會計師行。

          基於現時港交所的政策傾斜,選用大會計師行,可能會增加監管機構對核數帳目的信心,但大會計師行往往生意繁忙,是否找到一個負責任,專業水平夠,服務貼心到位,又能分配足夠人手和時間處理你的項目,就要看你的運氣。

        香港上市保薦人公司總裁

        侯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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