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涉犯内地多项刑事罪 律师︰或可引渡受审

2019/09/15 10:23:46 網誌分類: 生活
15 Sep

郭文贵去年4月已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简称红通),但他仍在美国逍遥自在,甚至连番在网上平台“爆料”,令人怀疑他获得美方保护伞包庇。不过有内地法律界人士指出,“红通”并非国际逮捕令,美方可以不执行。这次郭文贵涉嫌聘用内地人造假文件,抹黑陷害中国官员及领导人,涉嫌触犯内地多项刑事罪,若中美日后签署引渡条约,内地执法部门或可以循当年赖昌星的模式,申请引渡郭文贵回内地受审。

“红通”正式英文名称是“Red Notice”,又名“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八种通报中的其中一种。程序上,由成员国向国际刑警组织秘书处提出申请,秘书处若认为没有违反章程或其他要求事项,就会依请求发布。

“红通”并非国际逮捕令,成员国可依自身法律评估和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行动的“警示系统”。美方至今没有缉拿“红通”嫌疑人郭文贵,令身负“红通”的他仍可以高调在美国连番接受传媒访问,去年10月更在美国华盛顿国家新闻俱乐部召开记者会爆料。

而这次重庆市公安局披露郭文贵出资给内地的陈氏兄弟,伪造大量国家机构公文,然后用来爆料,涉及诬陷他人。有内地法律界人士接受东网记者访问时指出,郭文贵在这案中可能因此触犯内地的行使假文件、诽谤罪等刑事罪行。在内地,行使假文件罪的最高刑罚为入狱10年及罚款。诽谤罪的最高刑罚则为入狱3年及罚款。

该名法律界人士又指出,内地执法部门理论上可再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身在外国的刑案涉嫌人申请缉拿(又称追逃)。但最终是否缉拿涉案人士,仍要视乎涉案人士身处国家的司法部门决定。该法律界人士指出,中方亦可循国与国司法互助途径,追缉涉案人士。过往涉及中国最大走私案、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潜逃12年后,从加拿大被引渡回内地受审,便是其中一个成功例子。

赖昌星在1999年后逃往加拿大,至2011年7月被引渡回内地,翌年5月受审,后被判无期徒刑及没收财产。目前中美未有签署引渡条约,但不排除日后中美签有关协议,届时中方便可循此途径申请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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