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反對蒙面法是為作倀,如不及時止暴制亂,香港會死更多人,
泛民反對蒙面法是為虎作倀。 政府準備立緊急法和蒙面法,我以前也認為,緊急法可不用盡量不用。但是,示威者個個周末四處縱火,破壞銀行、地鐵、飲食、零售店舖、追打警察,追打途人,越來越囂張,日益嚴重,亂世過亂世。如不制止,香港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危害。成立緊急法,刻不容緩,泛民例必反對,等於為虎作倀。不得民心。 蒙面法早應該設立,蒙面是劫匪和恐怖分子所為,因為他們去犯法,行動時怕被别人識穿其身份被捉拿歸案,所以要蒙面掩蓋自己身份,防止被人識破身份,而示威者蒙面,目的就是要幹下犯法行為才蒙面,所以,示威者蒙了面,就四處放火,破壞設施,破壞公、私財物,用攻擊性武器肆意攻擊警方,如果設立蒙面法,就會大大減少示威破壞性。北美有蒙面法國家有美國,加拿大。 歐洲有德國、法國、奥地利、丹麥、俄羅斯、西班牙、瑞典、瑞士。10個國家。泛民必出來阻擋蒙面法,這是泛民知法犯法,為犯罪分子嗚鑼開道,或問:數萬、數百萬人蒙面示威怎麼辦?怎捉得那麼多人?好簡單,打蛇先打頭,射人先射馬,將前鋒衝擊的人和領頭人捉住,罪加一等就成,不過,政府也要做出回應,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硬用武力是解決不了問題,一個失去威信的政府,禁不行,令不止,只有威信的政府才能令行禁止。要切合群眾訴求,要成立調查委員會,作出全盤所有對象調查,不是單方面調查警察,而且逃犯條例是政府太過愴速通過而犯錯,政府要作出深刻檢討反省,有那些失職官員要下台,内閣要改組,否則:政府不做任何反省改組内閣,市民覺得政府不肯認錯,巿民不會收貨,只會越制越亂,沒完沒了,今年區議會、明年立法會選舉恐建制輸得更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