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動盪不安其實是人民的「共業」

2019/11/24 20:18:07 網誌分類: 政治
24 Nov

社會動盪不安其實是人民的「共業」

    世界上大部份的國家其實都是動盪不安的,落後的國家動盪比較明顯,已開發的國家則比較隱伏,其差別就在於政治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落後國家因為許多制度尚未建立完備,所以在制度外爭奪龐大執政利益的空間就比較大,而已開發國家因為競爭規則已經建立完備,所以只能在制度中爭奪龐大的執政利益,但國家與社會動盪不安的主要原因不是別的,還是各宗教所說的貪嗔癡「三毒」與分別心、比較心與執著心等「三心」,有的人誤以為「民主制度」優於「專制制度」,這是一般「無知」與「無明」的人所犯的錯誤觀念,為什麼說他們是「無知」與「無明」呢?「無知」是指對宇宙間大道的不瞭解,而「無明」是指對各種事物真相之迷惑,如果「民主制度」比「專制制度」好,那怎麼可能在古時候的專制時代會有唐虞禪讓政治、漢唐盛世、貞觀之治與文景之治之國泰民安之現象,而現在的民主國家從議會到社會、家庭等地方卻反而處處爭吵與動盪不安呢?

當然如果有人又認為「專制制度」是優於「民主制度」的,那麼這也是帝制與共產政權國家一般掌權的人「無知」與「無明」的錯誤觀念。因為如果「專制制度」是絕對優於「民主制度」的,那麼全世界各國的人民為什麼要捨棄好的「專制制度」,而去追求不好的「民主制度」呢?因此顯然這是因為我們一般世人對這些事情的真相無知與無明之原故。

    一個國家是否能政通人和或國泰民安,重點不在於什麼制度比較好或什麼制度比較不好,而是在於執政的人或黨所作所為是否能符合「道」來決定,如果施政者之任何作為不符合道,那麼不管他們是實施什麼「制度」其實都不好,或是什麼「人」在執政也是不好,那麼什麼樣的施政方式才能符合「道」呢?就是在適當的時機由適當的人去擔任適當的職務,同時也策訂適當的政策並隨民意需求與天道的要求而適時變化之。那何謂適當的時機呢?每一個國家政治的安定或動亂狀況不同,經濟狀況穩定或不穩定的時機也不一樣,而當時的國際局勢與國內政治情勢隨時都在變化,其變好或變壞的的時機也都不同,因此執政者要能徹底窺破這些時機中所隱含之「玄機」,那麼何謂適當的人呢?有能力但卻沒品德的人或是品德好但執行能力卻差的人都不是適當的「人」,因此德術兼備的人才是執行任何任務最適當的人。

    那何謂適當的職務呢?就是所學之專長能在所擔任之職務上充分的發揮出來,而發揮出來的效果對萬靈蒼生、國家民族與黎民百姓都是具有正面意義的,這句話很重要,若不能發揮正面意義,就有可能利用所學知識與技能貪污舞弊,而所謂的適當政策是指任何政策都有陰陽兩種面向之影響,對某一族群有利的政策就會對其他的族群不利,策訂有利於勞工階級的政策就一定會傷到企業老闆,而策訂有利於企業老闆的政策也一定會傷害到勞工階級,也就是說任何政策之策訂,假如順了「姑情」一定會逆了「嫂意」,因此都無法盡善盡美,而為什麼要隨民意的需求而變化調整政府的政策呢?就是因為世界上任何的事情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沒有隨民意調整政策就無法符合當時民意之需求,那麼就會產生問題,就如同父母管教子女一樣,不管我們是採取「愛的教育」或是「鐵的紀律」的方式來管教他們,假如我們沒有配合孩子的成長、想法或行為之改變而做適當的調整,則我們不但不能管教好小孩,可能還會替家庭、學校與社會製造問題,不是嗎?

    那為什麼說社會動盪不安是人民的「共業」呢?因為執政黨的執政是國內多數人投票之結果,而這些執政團隊施政之重點不是為了要滿足人民的需求,而是為了要贏得他們下一任的執政機會,因為執政時有龐大的「執政利益」可以分享,這才是執政黨所追求的,因此他們執政時任何的政策其實都是具有「私心」的,有私心之作為必然會圖利自己的選民而傷害了反對黨的支持者,而這些不公不正而又具有私心之政策與作為正是國家與社會動盪不安之源頭,各位想想看執政黨有沒有可能放棄下一次執政之機會?這是不可能的事,也是不符合人性的,既然執政黨下一任想要繼續執政,那麼他們要不要為了鞏固票源而巴結支持者呢?這也是一種必然的定律,既然要鞏固票源巴結自己政黨的支持者,那麼要不要制訂一些有利於這些人之政策呢?這也是逃避不了的承諾,如此一來當然反對黨與其支持者會抗爭也是一種必然會發生的「宿命」,這種惡性的循環難道不是動亂不斷之源頭嗎?

        無可奈何的事就是「業」,這種業是由多數人共同造成的,就稱之為「共業」,因為宇宙間任何事物都有陰陽兩面,怎麼說怎麼對,看我們是由什麼角度去看這件事,因此俗話說的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既然雙方講的都有「理」,那政黨雙方的支持者必然會選擇他們所支持對象之作法與說法,兩方面都不認為自己有錯,但又有龐大的「執政利益」需要爭奪,你說國家的政局怎麼可能會不動亂呢?社會又怎麼會有安定呢?因此這些動亂不安的政局其實也是世人自己造成的,更是自己無法迴避的一種「宿命」與「業障」。

    政局要和諧或社會要安定唯一的路就是大家修行,放棄「貪嗔癡」等毒,而不去追求財富、權勢、名利與地位,但是這種事情是違反人性的,因此在凡塵俗世中可不可能發生呢?當然是不可能的,而我們能不能去勸退那些想參選圖利自己的人不要繼續參選呢?當然那也是不可能的,再說我們能不能去阻止那些與參選人有親戚關係、利益關係或朋友關係的人,不要支持那些候選人呢?當然那也是不可能的,而我們自己能否在選舉期間不收那些候選人拿到我們家中的賄款而直接就投給他,當然那更不可能,票可以不投他沒有關係,但是他拿來賄選的賄款卻不能不拿,為什麼百貨公司一折大減價促銷或是開幕時在空中撒錢的時候百貨公司前面人山人海,而在平時百貨公司卻沒有多少人來購買呢?為什麼免費試吃或買一元牛排的人潮從這一條街排到另一條街,而平時他們卻不去買呢?說穿了還不就是一個字「貪」字,因此大家不要抱怨社會動亂不安,因為我們自己就是製造社會動亂原因之一員,因此我們要勇於承擔這些動亂不安的「共業」不要到處亂抗爭或抱怨,不是嗎?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