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已大亂 高院勿做保護傘

2019/12/12 10:50:19 網誌分類: 寫作
12 Dec

反修例運動爆發六個月以來,香港陷入前所未見嘅撕裂。尤其當香港高院拒政府申暫緩違憲裁決,無疑意味著《禁蒙面法》法即刻失效。而當下嘅香港,暴亂加劇,動盪不安,暴力恐怖事件頻頻接發,《禁蒙面法》失效更係使瀕臨支離破碎嘅香港雪上加霜。如今暴徒咁肆意妄為,禍亂香港,蔑視法治,同建設法治香港漸行漸遠嘅現狀著實令人痛心。

 近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有違憲之嫌,故特首引用該法而立定嘅《禁蒙面法》亦告無效。法官堂而皇之咁就禁蒙面嘅需要作出分析:指蒙面確有壯膽效能,亦確有示威者係蒙面後肆意違法,警方亦難以執法,故認為政府有合法目的定立此法。但係仍認為此法若連和平、合法嘅集會都加以限制係超乎合理需要,因為有哋參與和平集會嘅示威者,確有唔同嘅合法理由需要蒙面。大言不慚聲稱立法時亦須平衡對市民嘅保障。於是以原訟法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唔符合《基本法》規定,裁定《禁蒙面法》無效!事實上,早係1997年2月23號,中國人大常委會就通過對英治香港原有法律嘅《處理辦法》,14項法律因同《基本法》抵觸而被廢除,但其中唔包括《緊急條例》!咁就意味著《緊急條例》係1997年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符合《基本法》,並採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香港高院此番裁定絕對係「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嘅權威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嘅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並助長噻暴徒嘅不正之風!

司法係止暴制亂嘅重要一環,但香港高院並冇為維護香港法治履行佢哋應盡嘅責任。係當前香港秩序大亂,暴徒無視法治踐踏法律嘅今日,法院唔單止冠冕堂皇咁從輕發落罪犯,釋放被警方抓捕嘅暴徒,甚至無視《禁蒙面法》係當前香港局勢中起到嘅「止暴治亂」嘅重要作用,無疑係向社會傳遞出錯誤信號,使激進示威者更加有恃無恐咁確信從事暴力活動乃至攻擊警員,火燒法院都可以無需付出慘痛代價,進而將香港法治踐踏係腳下,帶著「民主功臣」嘅嚴重錯覺同傲慢變本加厲咁衝擊香港法治,香港高等法院對昵股歪風邪氣嘅形成負有嚴重責任。

如今,公檢法同特區政府必須謀求一心,係大亂後謀求大治,止暴制亂唔係紙上談兵而要付諸實行。高院如果繼續係法律邊界下肆意偏袒暴徒,助長暴徒禍亂香港之心,香港只能原地踏步,甚至係瞬息萬變嘅國際競爭中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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