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孝敬公公(第一章:不孝敬的惡報---勸化業障實錄)

2019/12/16 13:10:40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16 Dec

二、不孝敬公公

       
       請示者:魏愛儉,女,49歲,住高雄市。
       
       查:請示者魏信女於春節初二午後3時不幸發生車禍,左腿骨折,重傷住院治療中。諸子當記得神佛曾一再明示世人要“以孝待親”。凡為人子不孝者,必遭天譴,受惡報。魏信女雖曾在去年歲末至道場參拜,且托友欲求問投資的事業,惜因道場封筆未再受理。否則神佛必先示警,俾信女有所改過,當可懺改此惡因所引發的災劫。若論此因果,實咎由自取。特別釋之如下:
       
       魏信女本為人媳,所嫁之夫阮敏佔,於4年前病故;育有三男兩女。因夫家留下一雜貨小店面,故尚可維持生活。此小店面非魏信女夫妻所購,乃信女的尊翁阮老先生以退休金所承購。因丈夫系獨子,甚得阮老先生的疼惜。不幸子先父喪,白髮人先送黑髮人。阮老先生自獨子亡後,心情雖萬分悲痛,但因孫兒女漸長,尚堪告慰。豈知信女自丈夫病歿後,漸對老先生不孝。每在平常有意無意中故意冷落。凡遇翁疾,視若無睹。阮老先生難以忍受信女的不孝,遂搬回大樹鄉的老宅獨自生活。此後,信女更視翁如外人,甚少返回老家探視。幸阮老先生尚有祖厝廉租外人,所得微金略可溫飽。只是每逢疾病,無人侍奉照顧,甚是心酸。有長輩一再出面勸導信女,應盡孝道;且告以:“信女現所經營的雜貨店,雖登記信女的名字,但實為阮老先生所有。不應財產願得,而不願奉養尊翁。”後在長輩的監督之下,信女才極不願意地每月付若干生活費,餘均我行我素,視翁如外人。此等不孝的心境,實為不該。神佛曾曰:“為人子媳不孝者,當獲罪於天,自受懲報。”信女所種下不孝的惡因,終於在本年春節引發。就在世人同度春節,快樂拜年中,信女於初二騎車,因剎車失靈,撞上路旁圍牆,左腿骨折,當場昏迷。幸經路人代為送醫急救,否則不堪設想。若問此因,乃不孝的業愆所報應。信女若能痛定思痛,有所改過,則亡夫見三代團圓,定暗中佑護。倘能盡孝道,則惡因漸去,善果自臨,諸事自可達成心願。
       
       古人常曰:“不孝父母,敬神無益。”舉此與世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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