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互為因果之明證

2019/12/30 07:59:59 網誌分類: 三世因果與輪迴
30 Dec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互為因果之明證
種:種植。得:收穫。
做什麼樣的事情,就會得到什麼樣的結果。
說明得到某結果,實為先前種下的原因所致。
你做了壞事會有報應的,這就叫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什麼樹開什麼花,什麼種子結什麼瓜 ...
因果是什麼?曾有一句名言:「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就是因果最佳之說明。若依佛教之觀點來論因果:則以三世為準則。以人而言:除了現在這一生,還有過去的無量數生,以及尚有未來的無量數生。因果之法則若依一般生物觀點而言,則一棵龍眼樹,先由種子〔即子因〕播種,再經澆水,施肥以及空氣與日月之精華,結成果實,〔即龍眼為果〕這樣因果循環不休,故種什麼因得什麼果較易為一般人所了解。惟人之因果律係依三世法則之觀點而論因果,故有時甚明顯較易為人所察覺了悟,有時因果則為暫時遁為隱性不明顯,故為人所不易察覺而不易領悟,甚至誤解因果報應無靈性,乃是一種安慰之詞。正如生物遺傳學有顯性基因與隱性基因之分,顯性易見;隱性不易見之,故多數人視因果為虛無飄渺。尤其現代唯物主義盛行,一般凡夫俗子之多數人祗重視目前,把眼光看得很近,以目前之功名利祿、金錢、物質等為目標,而甚少把眼光放遠看未來無量數生,更談不上仔細思考比較過去無量數生,因而對因果與人生命運之重要性就甚少擺在心上思量過。也可以說:現代的一般凡夫俗子多數人,其眼光是近視眼〔非真正帶眼鏡的近視眼--筆者此處所指之「近視眼」實乃指眼光短視也。〕祗能見顯性基因之因果,而隱性基因之因果,則就看不到了。其何以隱性基因之因果看不到,而祗看到顯性基因之因果?說來這是一般凡夫俗子之通常毛病現象。
[顯性基因之因果易為人所悟]
比如說︰某甲過去生活貧困因而近幾年發大財,事業如日之中天,大量購置房地,大興土木建別墅數楝,事業擴展愈來愈大,由原有一間小店而擴展至數間工廠,於是人們趨之若騖,因而日日門庭若市,車水馬龍,人人如蜜蜂就愛楝甜之處沾一下而沾沾自喜,因而到處祗聽一片恭維聲,人人恨不得借此機會巴結一下,因而就時時藉機會攀一下關係,送禮物以表其尊敬之誠意,以備來日討人情與邀功之利用,逢人就處處宣揚某甲如何如何的才幹,如何如何的偉大,這種富貴榮華,人人見得到,因為大事業及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擺在眾人之面前,不得不令人羨慕與心折,不得不想盡辦法攀點關係親近一下,以便分享其餘羹,而圖個舒適地生活。有利之處人人愛之,有利之處人人嚮住之,因而錦上添花者大有人在,這就是顯性基因之因果,人人易察覺也易於了悟。
[隱性基因之因果為人們所忽視]
可是這種成功之背後,他是怎樣地賺到大錢,沒有人去追究,也沒有人去評論,也沒有人去思量分析。那成功的背後是腳踏實地正派幹起來?還是走邪惡之門發達起來?沒有人想去瞭解,也沒有人仔細思考那多金之後的罪惡之源,更沒有人瞭解他從那貧困之環境中用什麼手段才能脫穎而出?而過去之貧困是屬於隱性基因之因果,沒有人看見他會有今日之事業地位,也沒有人會想到他今日會成為有錢人,故過去沒有人會對他尊敬與重視過,可見雪中送炭者實在太少,也可見隱性基因為人所忽視,也可見世態之炎涼與世態現實之眼光。
因此,他今日之成功過程中是積德抑是造孽中所掙出來的?沒有人去追究他,因為世人多數人不計較其品德與手段,反正他有錢就是我們的「大阿哥」,我們所尊敬的大英雄。即是有少數人知道,他的成功過程中是用非法的手段與造孽中得來的,人們就會群起傚法,以為敢做的人必然會成為巨富。也因此人人以訛傳訛,錯誤地認為:反正在世間第一就是金錢,誤以為有金錢才是有生命之實質,沒有金錢即使有命亦活不成,更也導致人們之錯誤觀念:反正要富貴驕人就得跟他學些黑道手段,先把錢掙過來過著痛快日子的生活再說。僬著他耍著手段,日富一日,錢愈堆愈高愈可壓死人。因而人們的眼光祗羨慕別人之富有的現在,自以為作惡的人畢竟是比安分守己的人享受福報。如此之現像反而使人誤認為因果報應的不存在,反而認為貪贓枉法之徒,乃為非作歹之輩的人卻可過著令人羨慕富裕愜意的生活,因而也使那些對因果報應半信半疑的人更將信心動搖了。
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任何人都知道:種瓜必定得瓜,種豆亦必定得豆。絕對不會種瓜而得豆,更絕對不會種豆而得瓜。這是因果報應的最簡單註解,理雖淺,而含意卻極深。
我們佛門講業,業為梵語羯磨的翻譯,其義為造作,也即因:引伸為業緣。所以,纔說善業為招善果之緣,惡業為招惡果之緣。
佛陀嘗稱:「業不重不生娑婆,愛不重不墮輪迴。」業重愛深,是眾生淪落塵世的遠因,隨業受報,自是理所當然的結果。質是之故,的確不必怨天尤人。若要怨天尤人,業於業上加業。如人欠債,最好是還清了事。若只是怨恨債主的催迫,總是徒然,反會增加一些債務以外的不愉快糾紛。也不可以逃避,若是逃避,定是罪加一等。如人犯了國法,既入監牢,就得安分服刑,期滿自可出獄,若是中途越獄,抓回去又必多添加一罪。三界如牢獄,欲求出離,只好「隨緣遣舊業,莫更造新殃。」業盡情空之後,自可逍遙三界之外,誰也奈何不得。業未盡,愛未空,妄想自由自在,則只有徒增苦惱而已。
因果無私,絕沒有僥倖的例外,也沒有假借的可能。「前生作業今生受。」富貴貧賤,窮通壽夭,全憑自己修來。既非什麼神鬼的播弄,也不是諸佛菩薩所可安排的。自作自受,別人不能絲毫加減,這是最基本的道理。作為一個佛門弟子,是應該說明白的。
今見許多道友,不是落入宿命論的圈套,就是懷疑因果沒有憑準。學佛而不明白因果的道理,不信因果的定律,真是空入寶山,徒費精神。什麼樣的因,招什麼樣的果,業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許多人不在因地栽培善種,卻要在果上妄求完美。
然而世事由來多屬缺陷,越是刻意求完美的人,痛苦煩惱可能越多。應知因圓始能果滿,但地藏經說:「閻浮提眾生,舉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在心地上既是善惡混沌,在行業上自亦是好惡參差,受報當然有苦樂順逆業業不同了。
貪、嗔、痴三毒不除,欲求人生圓滿,絕不可能。所以,我們認為最起碼的理念,是勿忘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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