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用法術詐財姦淫(第二章:邪淫之惡報,第二節:男眾部分

2020/01/06 04:25:27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06 Jan

十六、用法術詐財姦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神降筆結良緣 普化凡人立志虔

 道理妙玄徹悟性 行功渡眾培栽賢

再詩:文筆宏鸞勸眾修 衡權普渡造慈舟

 聖神執法公開世 帝察陰陽罪業由

又詩:文鸞渡化勸蒼生 濟世文宣理必明

         聖訓闡揚儒道釋 善心護教登瑤京

請示者:葉信士,住高雄市。

查:信士多年來諸事難以通順如意。已結束夫妻關係,有時心性不由自主,被一男一女之亡魂入身乾擾,如同降乩一般。

    冥府東嶽大帝及幽冥教主地藏菩薩的《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糾纏身內的男魂姓羅,陽世時家住花蓮縣瑞穗鄉福明村,本世亡於西元1963年10月27日,陰曆癸卯年九月十日午時,因緣遭受枉亡。女魂姓陳,陽世時家住桃園縣觀音鄉崙坪村,本世亡於西元1954年1月31日,陰曆甲午年十二月十九日亥時,因緣遭受枉亡。

信士宿世前為一名張天師的弟子,拜三清道祖為師,學有茅山術法,專門為人引魂、超渡、解運、起壇制妖伏魔。然為人視財如命,常為了錢財,施下陰符,擾亂他人的心性。並以為他人解運的名義,甚至玷辱女人之身,使被害者家庭破碎。一生學有術法,不知修心養性,反​​以法術害人,造下深重的冤業。羅魂和陳魂即為被害者。二魂在冥府的因果陰陽孽鏡台上,查知宿世被害的冤情。乃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哭訴申冤。經由冥府查證確實;又查到宿世的仇人轉生在陽世,就是葉信士。冥府東嶽大帝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利用信士朝山之時,入身乾擾,討報此段宿世被害之恨。

化解之法:應速自悟,向聖道佛門隨緣而效勞進修。多用心修心養性,學習正理的佛法;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尤其地藏王菩薩寶蓮座之前懺悔,求赦宿世所造的業債早得離消。所行功德迴向給羅魂、陳魂所得。行布多少,討報干擾的冤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身多少,日後自得諸事通順如意,心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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