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 審身為乩童瞞騙神人 違背聖職受三世報應案

2020/01/06 04:34:44 網誌分類: 十殿閻王
06 Jan

地府審案實錄~
第八回 審身為乩童瞞騙神人 違背聖職受三世報應案
冥府第二殿
殿前文武判官 降
冥府第二殿楚江王降

妖言惑眾禍及門 靈竅神通救黎群
邪說異端冒佛聖 誅除惡輩是非分 話
※ 陽世文武乩乃神佛橋樑,須正直無偏方為正乩是也。
聖神仙佛開竅,靈通神速霎時精明也,聖神可發威赫敦敦以教,反之者則瞞神騙人罪加一等。
此言願在陽世文武乩童引為戒之,命鬼卒押進罪魂待審,命文判為口供抄錄,武判維序,請貴堂司禮神代筆,即刻升堂
鬼卒..稟冥王,罪魂已跪案前待審,請冥王審問之。
冥王.. 跪下罪魂,速將汝在陽世,其身所歷一一實招,以供世人明知惡緣果報之難而以為戒。
罪魂..罪魂短短十三年中,未知何是甘甜?獨有心酸苦澀之受,何用再提?
冥王..小小女罪魂,若再鐵口硬牙,必以割舌之刑侍之。
罪魂:求冥王且慢施刑,罪魂願實招,只求冥王准許隱姓名感恩不盡.
冥王..可,速招之!
罪魂..罪魂乃高雄市人氏,現陽世父母規尚健在,上有兄長下有妹妹,罪魂在家排行雖長女稱謂老三,上二位兄長皆身健體壯,只有罪魂因出世時是早產兒,醫院處理失當致罪魂雙眼缺陷近乎失明。
而家境亦非富裕只能勉度三餐,故罪魂無法得到充分醫治,只有配帶眼鏡勉強維持近距離之視線,故無法如正常小孩上幼稚圍讀書,罪魂只有在家由兩兄長或父母指導。
直至年滿七歲オ正式入學受教,雖如此罪魂卻是聰明又敏捷,所學成績皆排首優深受師長看待。
上蒼卻無賜公平二字在罪魂命途,只有坎坷伴隨罪魂,何故罪魂自小身體瘦弱?常自嘆之,更妒於同學有活躍精力,罪魂卻元氣難支如病貓般,每日自心憂鬱也。
當受教小學不滿三年時,罪魂常覺肚痛。
初時只服止痛劑,漸而藥劑失效就到醫院就醫診察,罪魂不知病例何以然?只見雙親熱淚直流。當罪魂得知,竟然從無生有無端得子宮癌絕症。
可憐天下父母心,為醫治罪魂各處借貸,債已欠滿也無法挽回罪魂之命。
罪魂就如此病發,受盡人間活地獄般之苦,在撕裂身體般之痛楚中含淚別世。
留下陽世白髮人徒自憂傷,罪魂之靈何堪乎?
冥王啊!罪魂陽世短短十多年,卻受盡陽世之苦難,嚐盡人間之酸澀,何謂快樂?罪魂從不知也?
冥王啊!罪魂此苦何堪又何人可或受乎?
冥王..罪魂汝前世所歷受,只應證因果業報之有律,妳帶業投生即得眼障,卻禀自幼聰慧之資,牽動父母之所愛,於宿因共業中各受其憂,何嘆乎?於孽鏡前,再將前二世因業一一實招,自己便可了悟果報之可驚、可怖也。
本王再示汝,若能明解此意,來世好自承受苦難業果,誠心忍耐,安份守心,勿嘆勿怨後可萌生慧覺善根,否則難抹消此業也,因此業非同小可, 速速自悟並招之。
罪魂:罪魂願再實供之,罪魂乃緣於民初草嶺人氏,自小就厭葷,因家世以農為業家庭貧苦,每日檢柴並做零工為業。
當時生活不易想作工賺錢也難尋覓,只有少吃半餓過日子。
但罪魂卻也非常孝順雙親,雖有兄弟但父母皆與罪魂同住,妻亦能孝順如自己雙親般。
一夜罪魂夢遊至當地境主土地公祠,又好似乩童般指示各信徒之疑難種種,隔日覺醒,罪魂頭昏如千斤重般,就往土地公祠參拜方消此症。
後則泰然處之但仍夜夜入此夢,其中並指示罪魂持齋及受戒。
罪魂視其無稽之談就漠視之。
怎如一日罪魂在自家灶前無因故且難由自己,頭伸入小灶口內無法伸出,雙親見狀就急往土地公祠求拜,說只要罪魂平安復常,任何神意皆願配合。
求言畢,奇妙之事罪魂頭似變小般,輕而易舉就退出灶口,使罪魂深思玄奇感慨萬分。
當日就到土地公祠。
其時神靈玄降即如乩童般指示各項事宜及玄機,使庄内各弟子深感神靈。
罪魂此後理所當然成為土地公祠代言人。
因神威顯赫故遠近香火不斷。
就在此時,罪魂每見供桌上三牲酒禮即失悟覺正念,隨世俗欲心而生貪小便宜之念。
自思之,若能得比供品應是何等滿足。
思而動,就在尊神靈駕未降時自先假乩,交待所拜之物可進不可退,交由祠內處理。
因當境各善信對土地正神之神威感應皆深信不疑,故罪魂此計成功。
所得三牲酒禮由家人享用,餘者親友共享。
罪魂得逞後見善男信女皆善良虔誠之心,進而惡從膽邊生心中另思一計,開始假傳神意:“人為用事“。
對來請示者胡言亂語,示當事者須改運或家中神位、公媽位有偏差,須以我法移之。
改運者皆需備紅包,如此罪魂如王祿仙(能言善道)般到處吃香喝辣。
熟不知,舉頭三尺神明有所錄,善信家雖有不甘心者怨言不敢明說。
但皇天在上,罪魂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不久果神執行現世報之,罪魂逍遙作威未至三年。自身中引發五雷罩身,使五藏五行失調、失和積水,不久即別世矣。
罪魂別世後當地土地正神曾言:「正道一路通,天庭快速衝。作孽貪心輩,神人怒不容。」
罪魂死後方覺後悔已遲,若有來世能擔聖務,罪魂必守虛心謙恭,行善利眾不求回報之旨,奈何晚矣!在冥府受盡苦刑,十年內將再轉世受苦, 冥王啊!因何罪魂已受當世報,又何以前世再受業障所纏乎?
冥王:罪魂汝所作之惡孽罪罰未滿。
前世貪食,以非份不義之財而養生,致現世身中,消化器官受以業力將難消受(喻:能吃不會吸收、常患腹疾或皮包骨體形),重者來世必牛馬畜身還債。
汝來世必再受苦,不可疑也。
※※ 奉勸陽世之人及聖道中文鸞武乩,應借世緣修性以達解脫無礙於財、色中。
謹守聖職之戒方可蔭子孫並增己福慧。
反之則自敗福德、自輟壽元,更招現世報、三世報。
此訓非虛也,僅此篇為戒,悟之是盼!
命鬼卒將罪魂戴上枷鎖押回冥府。
。。。8。。完
篇後語… 人身似傀儡,受業力牽引自不知。
智慧、感情、事業、生命繫於業力之上。 。。。。。。。8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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