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害良為娼(第二章:邪淫之惡報,第二節:男眾部分

2020/01/07 08:33:18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07 Jan

十七、 害良為娼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執筆喚醒人修行 參鸞效駕感蒼京

     宣揚聖統開覺路 道本人悟必心誠

再詩:沉淪苦海迷茫哀 享樂榮華紅塵階

        白髮垂長知孺弱 棄邪歸正學賢才

請示者:陳福、陳國父子,住在屏東縣新園鄉。

查:陳信士家中劫運連連;父子一見面就好像仇人一般。最近才有驚無險地躲過一次災劫。兒子婚姻不如意,自10年前結束夫妻關係之後,就開始和杯中物為伴。黃湯下肚,即亂發無名之火。近兩年來更加嚴重,心身不由自主,精神恍惚,喃喃自語,變為精神分裂。

因兒子在宿世前曾造下一段因果冤欠未了,本世應緣須受此段因果的冤報糾纏。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宿世前陳信土出生在官宦人家,自小生活富裕,慣養成性。長大後靠著父親的權勢,到處欺壓良民,而且自己當首腦,結群成黨,組成幫派,並開設賭場,以詐賭的方式騙取錢財。同時開設妓館,購買民女,強逼接客。一日,有一名叫劉金玉的女子因夫婿病逝,為了生活,入城尋找工作,然尋求無門。有朝,在街上徘徊,正要回家時,正好遇上信士(前世)。信士看劉女長得姿色楚楚動人,向前尋問原因,才知劉女出身於農家,又剛喪夫。覺得機會來了,便花言巧語拐騙,將金玉騙入妓館。起初說是來幫傭,待時機成熟,便逼金玉接客。信士想利用劉女來當他的搖錢樹;但劉女怎樣也不願賺取下賤的錢。信士恨怒之下,用各種刑具刑得劉女遍體鱗傷,如刑兇犯一般。有一天,信士又再用嚴酷的刑罰刑劉女,一時失手竟將劉女刑死。劉女可說是寧可死也不願受辱。

劉金玉死後,魂歸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之罪刑後,再應陰律投胎轉生。轉生於台北縣永和鎮忠孝街二十六巷15號,姓名叫徐慶宣。徐魂又在20歲那年受水劫死亡,是時為1962年6月20日,即壬寅年蒲月十九日申時。徐魂因枉死,再受冥府定判枉死的罪刑。下元甲子年後,正逢徐男魂刑期屆滿。徐魂在冥府的陰陽孽鏡台上查知自己有段宿世前未了斷的冤情,便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哭訴申冤。經由東嶽大帝查證事實,並查知徐魂的仇人現轉生陽世,也就是現在的陳信土,因而東嶽大帝準賜旨令,由徐魂向陽世陳信士之身討報此段宿世前被侮辱之恨。這就是陳信士現在身體及家運不佳的原因。

陳信士父子宿世前同為父子,因宿世前教子不嚴,造下此段深重業債,本世再來亦轉生為一對父子。

欲解此仇,宜多布三施,並應速自悟,莫再徘徊,不信凡間有鬼神。宜速向聖道佛門等五教效勞進修,多行大陰德。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此段冤報旨令早日收回。所有功德均指名迴向給徐姓男魂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冤報自消多少;徐男魂得到功德,自離身不再乾擾。當然陳信士的劫運自可逢凶化吉。精神病的貴人自出現在東北方。

佛說:三世因果“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生果今生作者是”,即為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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