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出家又姦殺人(第二章:邪淫之惡報,第二節:男眾部分

2020/01/10 08:05:06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10 Jan

二十、出家又姦殺人

宜蘭都城隍尊駕前謝範將軍

詩: 公平處事潔心身 莫起邪思正果因

引誘毀人羞萬世 染污長留累靈根

宜蘭都城隍尊神

詩: 張受債主報前冤 迷慌昧心今應還

       良知迷失皆自惹 行功立德早了願

再詩:宿世摧花造惡因 怨仇深重病非輕

 豔女糾纏夜裡逢 若能悔悟保肉身

請示者:張良,男。

住址:宜蘭縣蘇澳鎮。

罪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罪魂姓王名叫鳳,在陽世家住基隆市七堵區崇孝街5號。

 罪魂亡於1973年4月15日,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三日酉時。因為17歲懷孕3個餘月時,忽然腹部疼痛,經家人發覺,送醫不治,致成一屍兩命。

 罪魂為何糾纏在張良之身,無分日夜使張良每夜難以安眠;而且罪魂與之同睡一床,如陽人之夫妻相親,使張良的真精洩出,導致張良虛弱得不成人樣?

 罪魂本世和張良並無冤情。罪魂和張良結冤是在清光緒二十九年間是時張良是個男人,姓聞名叫義萬;罪魂乃是女人,姓名喚致秀碧。家父叫歐朝全,河北大名府人氏。聞義萬為一名削髮出家的和尚,住在落眾寺。有朝,家父和罪魂兩人到落眾寺行願參香。聞義萬看罪魂美貌絕頂迷人,便喪失人性,罔顧佛規,生起淫念。等我父女參香後僱轎要回家之時,以重資買通轎伕,在中途,故意將我父女所坐之轎各抬一方。先將我父從近路抬回家,而後假稱迷路將我抬至聞義萬後,聞義萬再從暗處衝出,拳打轎伕。轎伕假裝哀哭,放下轎子而逃。我大吃一驚,伸頭一看,聞義萬蒙面假裝成山賊模樣,將我強押到附近的山林內 強暴。我大力反抗,聞義萬一時失手,壓住我的喉部過重,致使我被聞義萬強暴後氣絕身亡。可憐我赤身裸體,死在荒郊野外。等歐家發現我未回,又尋不到所僱轎伕,派家丁沿山路荒郊找尋,找到我的屍體時,已經腐爛得不成人樣。我亡後,魂落冥府豐都地獄,受冥府依在世之善惡,定判罪刑,受刑期滿後,再度投胎轉生為罪魂王鳳。

 聞義萬以為人不知鬼不覺,其實天眼如電光。佛門弟子竟然違背天律,所以聞義萬在年齡不到50歲,就受天譴。一次風雨交加之時,聞義萬外出化緣,在回寺途中,被雷電打死於山間。此為聞義萬造下惡因,受天律制裁的惡報。聞義萬魂落豐都地府後,受冥王嚴判毒刑,打落豐都地府陰山,受霜雪凍身;又入挖心、浸血池、抱銅柱烤烙等等地獄,慘刑期滿,再轉為畜生道百次。期滿後,再應十殿轉輪王定判,投胎為人身,也就是張良。

 罪魂再度轉為人身,不幸在17歲時,交友不慎,失去貞節懷孕。生產時,因年紀較輕,體力不支而枉死。罪魂再度魂歸陰冥,受冥府定判應受的罪刑,關入枉死城。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在冥府陰陽因果孽鏡台上,查知此段被害之冤,所以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申訴此段宿世的冤仇。由東嶽大帝準賜罪魂火簽令旨,到陽世找到聞義萬轉生的張良,應緣入身糾纏干擾。原本要吸盡張良的陽精,使其得病死亡。幸張良的家人祈求城隍做主調解,要張良按月行大陰德,為期5年不可間斷。若有如此做,罪魂願意給尊神面子,同意饒赦他!但張良若違背尊神所開的條件,罪魂必加速討報,其時望尊神不要再為他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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