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強姦殺人(第二章:邪淫之惡報,第二節:男眾部分

2020/01/12 08:20:36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12 Jan

二十二、強姦殺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法施醒世盡精誠 救劫無休化俗情

 佛本慈憫常濟渡 頹風欲挽賴群生

請示者:洪森,男,29歲。

洪仁,男,27歲

住址:台中縣大里市。

查:洪森、洪仁兄弟兩人同患精神病,精神恍惚,心身不由自主而喃喃自語。雖然洪家之人到處求醫治療,但一直未能痊癒。洪森自甲戍年,即1994年4月患病,至請示之時,已 有兩個餘月,仍然無法如常人一般。洪仁則從5月患精神病,至請示之時已有1個月。洪家兄弟同受高等教育,且有良好的職業,為何會前後患此精神疾症呢?此乃冤魂入身糾纏討報之故。

洪家兄弟兩人此段因果冤情結於清光緒廿五年間,是時森姓名喚李炎同;洪仁姓名李炎興,同是福建省海登縣李耀弘之子。李耀弘出生於文武世家,為一名秀才。自李炎同考中文秀才,李炎興考中武秀才後,兩名兄弟可謂光輝李家門風。李父從此將所有家產交與李家兄弟兩人掌管。兄弟兩人就靠此家財和勢力,在海登一帶放蕩,結交各處的武館文院,與海登縣衙的知府,以魚肉良民。

是時有對父女,父親叫綾發和,女兒叫綾秀雲。父女兩人以走唱賣藝賺取賞銀,維持父女的生活。有朝,來到海登市場,排場開賣歌藝和手腳技藝。這時李炎同、李炎興兄弟兩人帶領隨身的保鏢路過,看到綾女秀雲生得幾番姿色,又有美妙的技藝和歌喉,致使李家兄弟兩人邪念冲起。以保鏢勢力逼開觀看的群眾,再由李家兄弟兩人對綾家父女以未拜候當地碼頭為名,刁難綾家父女,企圖對綾女非禮。綾父為保護女兒而出手。由於李家兄弟保螺人多,猛虎難敵猴群,為此綾發和被打得落花流水,昏倒在地,李家兄弟還不罷休。秀雲眼看家父的性命有危,當場跪地苦苦哀求,放過父親的性命。但李家兄弟心如鐵打,無動於衷,致綾發和活活被打死在當場。綾秀雲眼看父親被打死,抱父悲痛欲絕。綾女此時視死如歸,動起功夫對付李家兄弟。但一名弱女子哪能對付李家兄弟兩人?她當場被打得口吐鮮血而亡。李家兄弟所作所為,有違天律,已造下嚴重的業障,所以天律不從。不久,李家兄弟遭受惡報,在一次幫派交戰之時,同被刺殺,失救身亡。李家兄弟魂入冥府後,受冥府定判打入小鬼卒地獄,受盡刀山劍樹之刑。刑滿後,李炎同應緣投胎轉生為洪森;李炎興轉生為洪仁,仍為一對兄弟。此為李氏兄弟宿世所造下的業障。

至於綾發和、綾秀雲父女被打死之後,魂入冥府,經由冥府各殿受審。刑期滿後,綾發和判投胎轉生於廣東省,後來來到台島,居住在台中縣後里鄉公館村36號,姓丁名叫壽光。在51歲時因飲酒過量,身中酒毒死亡。時為1981年11月3日,陰曆辛酉年陽月七日丑時。綾秀雲投胎轉生於台島台北縣中和鄉國通路11號之一,姓陳,名叫美琪。在21歲時因情愛失敗,投大漢溪自盡身亡。時為1973年4月14日,即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二日未時。丁男魂、陳女魂死後同在冥府受刑,於枉死罪刑期滿,在陰陽因果孽鏡台上,查知此段宿世前被殺的冤仇,同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再度申訴討報。經由冥府東嶽大帝查證屬實,準賜丁、陳男女魂到陽世向宿世的仇人,即現在的洪家兄弟糾纏討報此段宿世的深仇。吾佛已將洪家兄弟兩人宿世所造的因果,冤魂討報的原因述明。

欲化解者,速由洪家兄弟親人多布三施,多行善功,每月按期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的功德指名迴向丁、陳男女魂所得,為期3年。行布多少,丁、陳男女之魂自離洪家兄弟之身多少。願滿後,洪家兄弟的精神病,經醫治療自然可以痊癒,貴人自出現在東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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