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護生,慎放生

2020/01/12 20:13:27 網誌分類: 放生還是放死
12 Jan

多護生,慎放生

——佛教放生亂象之思考

放生,是從佛教戒殺衍生的佛教傳統信仰活動之一,彰顯著眾生平等的理念和大慈大悲的情懷,進而成為佛教護生的一種修行方式,歷來備受社會尊重與讚揚。 《梵網經》說:“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明末高僧憨山大師作《放生偈》雲:“人既愛其壽,生物愛其命。放生合天心,放生順佛令,放生免三災,放生離九橫,放生壽命長,放生官祿盛,放生子孫昌,放生家門慶,放生無憂惱,放生少疾病,放生解冤結,放生罪垢淨。放生觀音慈,放生普賢行,放生與殺生,果報明如鏡。放生又念佛,萬修萬人證。”古今不少佛教經典都有類似的說教。顯然,佛教放生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與生死輪迴的因果觀念,激勵大家體恤眾生、慈悲利生,戒除殺伐之心,善行菩提之道,維護生態平衡,促進世界和平。放生為了護生,護生才是目的。

然而,近年來,不斷出現的放生亂象,越來越飽受社會的詬病,甚至造成人們對佛教修學問題的嚴重誤解。對此,本人五年前就在佛教在線上發表過一篇《助惡者,非善! 》的短文,認為“放生沒有錯。但是,助惡者,非善!”

“放生”原本善事,如何成了“助惡”呢?且看如下幾例報導:

2009年3月16日,《重慶晚報》:近日,鳥市生意火爆。昨天更是有市民上百對的批發鳥兒放生,說是紀念觀音菩薩生日,要行善積德。昨日,記者從鳥市了解到,放生的“十姐妹”是野生,而捕獲野鳥的傷亡率在30%以上。不法分子大肆捕獲野鳥,正是利用了人們行善的心理。無意間,放生卻成為殺生的原動力。

2012年6月6日,《燕趙都市報》:6月1日,北京十多位男女相約來到河北興隆縣北水泉鄉苗耳洞村外,將數千條蛇和鴿子、黃雀等鳥類放生,此舉引起了當地村民的不滿和恐慌。目前,他們已經打死了幾百條。事件發生後,經林業公安部門協調,放生客向村民支付4萬餘元,用以彌補村民誤工費。如此大面積的放生已經不是第一次,近年來已發生多起未經許可的放生行為,外來物種貿然放生很可能會引發當地生態環境的變化,從而對當地的食物鏈造成衝擊。

2012年1月2日,《齊魯晚報》:泰山上本來沒有鬆鼠,市民出於好意,將小商販當寵物出售的松鼠買來到泰山放生,在近年來松鼠缺少天敵的情況下,泰山松鼠竟繁殖成災。因為松鼠啃食核桃等果實,有果農的核桃減產一半甚至絕收。

2014年11月16日,《廣州日報》:11月14日13時許,有5人進入廣東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黃茅村放生老鼠,村民抓到兩名放鼠人,扭送派出所。放鼠人堅稱,“自己做善事,求贖罪,而放生老鼠!”

諸如此類的報導,已經屢見不鮮,放生亂象,更是層出不窮。如果我們在百度上輸入“佛教放生”或者“某地放生”,就可以看到難以計數的有關專門網站、報導、圖片,以及某某放生“專業團體”的放生預告、募捐賬號、聯繫電話等等。查看這些團體的組織者,除了少數以某某寺院名義之外,絕大多數都是以某某居士“放生組”名分招徠響應者的,其中也多有“僧人形象”的人主持有關放生儀式。組織形式一般比較鬆散,多屬於隨時組合人群,也有比較固定的,除了傳統的聯絡方法之外,越來越普遍使用新媒體網絡聯絡的辦法,通過網絡預告安排有關事宜。放生地點遍及全國城鄉的山河湖泊森林田野甚至城市路邊公園。其中,如果翻看“上海某某學佛放生群”網站與QQ群的系列圖文報導,就會發現他們近年來在上海外灘黃浦江邊以及市區其它地方幾乎每周放生一次,一年達數十次之多,每次從固定渠道購買的“物命費”、交通費等錢款從數万到數十萬不等,年平均錢款數百萬之巨,而其中公佈的“功德主名單”中還有的是“水產攤主”等專門經營“物命買賣”人士。這些“放生團體”的活動形式還包括“旅遊放生”等,他們定時或不定時的自費租車到外地去舉辦與放生有關的各種活動。

當然,規模宏大的“奢華放生”活動,一般多是佛教寺院組織的,而且愈演愈烈。 2014年12月4日,廣東某地由某法師主持了“百億生命大放生活動”,報導稱“在聲聲佛號中,眾居士把十多萬龜、魚等水族生命放進高州水庫,並把數千斑鳩、鴿子、水雞等鳥類動物在附近的山頭放飛,讓它們回歸自然,祝福它們在風光秀麗的水庫中盡享天年,來世有緣聽經聞法。……此次活動還放生了無數田螺、泥鰍、黃鱔、塘虱等物命。”

多年來,一些“實力雄厚”的寺院甚至個人,動輒數万數十萬的購買自由市場上的各類動物,不論是珍禽異獸還是魚蝦龜蛇,然後高價租用豪華車隊,一路喧囂,轟轟烈烈,一番折騰之後,將這些或生或死的生靈,堆放到城市的郊區湖泊山林;當然,少不了在囚禁這些生靈的道具上,標貼上“某某寺院放生”或者“某某人放生”之類的招牌;更令人費解的,在一些寺院和居士群體中,放生活動中“奢華攀比”之風也不鮮見,用捐資多少爭名奪功,大有“爭富鬥狠”之態! ……於是,接連不斷的佛教放生活動,成為當地一些社會不肖之人“發財致富”的機會,有了“專發放生財”的諸多行當,而固定放生的地方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所以,一到有放生活動的節日,不少寺院的門前成了販賣野生動物的鬧市,而其中不少的動物也就成了被屢屢放生的常客;尤其可惡的,一些人成了放生的“掮客”,利用“信徒”的名份,專門營生,欺詐信徒。本人曾親自聽到一位很有正信的老居士訴說,某某居士成為了組織放生和朝山的“專業戶”,利用勸誘大家捐款放生之類名頭,從中漁利。因為此人習慣張口閉口“做功德”之類的,頗獲大家好感;又因為是“志願者”形象,也很受有關寺院的歡迎。某地“放生組”因為利益分配不均,甚至發生暴力爭鬥事件。

佛教放生亂象,在中國的兩岸四地都普遍的存在著。對此,教內外有識之士都普遍的深感憂慮,並不斷的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以及切實的建議。中國佛教協會會刊《法音》2005年第4期,登載過台灣著名作家林清玄居士《放生?護生?環保》的文章,他如實記錄了台灣地區佛教徒放生所引發的社會與自然生態危機問題,批評了傳統放生活動中所存在的錯誤觀念與問題,其中有一段寫的很是悲憤:“後來我逐漸發現,我們佛教徒講放生,大部分不是為了真實清淨的慈悲之念,而是為了做自己功德的一念之私。例如我們平常並不做慈悲的事,一旦事業不順利了,就去放生;一旦家人生病了,就去放生;一旦發財了想做一點功德,也去放生;於是無數的生靈成為我們功德的籌碼,我們以鳥、獸、蟲、魚的生命來作為我們自私的賭注。久而久之,很慈悲的放生行為竟成為生命的悲歌。……從慈悲變成悲哀,從'一念之仁'到'一念之私',想必是佛教徒所不願見的。”為此,他提出:“放生原是慈悲的好事,是由真實的慈悲心來發展;我們今日既然看到放生帶來嚴重的問題,應該聞過則喜,一起使'放生'成為'護生',甚至呼籲佛教徒共同為'環境保護'而努力。只有人人保護環境,建立當下與永遠的淨土,生靈才可以得到真正的保護。”

對此,《法音》編輯部在編後語中警示大家:“放生的真諦究竟是什麼?放生的真正功德在哪裡?在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世人大肆捕殺野生動物的當今時代,該如何繼承和發揚佛教放生的傳統精神呢?……如果佛教的不斷放生刺激了一些不肖商人總是捕捉鳥類等野生動物來賣給佛教徒'做功德',真正的慈悲精神又從何處體現出來呢?”不錯,放生,原本是要體現佛教眾生平等、慈悲為懷的信仰精神的,彰揚佛教戒殺護生的價值理念的,以及推崇諸如素食節儉等道德風尚的。為此,佛教通過莊嚴的宗教儀式和規則,來強化這種信仰理念,形成了一套放生的儀式和程序,其中也包括選擇佛菩薩重大節日期間集中放生的習俗。我們不能否認,這種傳統的放生活動及其規程能夠起到巨大的社會警戒作用,具有激發人們良知善行的價值意義。但是,如果曲解了佛教放生的理念與意義,那就很容易產生盲從與迷信,做出種種不理性不理智的行徑。

同時,從對自然生態的影響上看,更是帶來了嚴重的後果。佛教界這種放生形式客觀上已經演變成一種“商業行為”,可以發現其行為模式是捕捉動物→囚禁動物→買賣動物→‘放生’動物。這樣造成的可以預見的結果有:1. 動物被放生到不適當的環境,因為不能適應導致大量死亡。 2. 放生外來物種,由於喪失自然天敵,破壞原來的自然生態,使原生物種面臨危機。 3. 放生的動物經過捕捉、運送、關閉等過程,非死即傷。 4、放生大量某一物種,無序繁殖,造成其他生物群體被侵害乃至消亡。 5、放生有毒有害生物,會傷及其他群體包括人類的生活與生命安全,激起民憤。 6、放生買賣市場直接或間接導致稀有生物被肆意圍捕,造成有關人員違法亂紀。 7、放生如果形成“黑色產業鏈條”,容易滋生某些人貪欲,污染人心,危害社會。 8、放生亂象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將有害於佛教慈悲精神的社會影響,不利於正能量的發揮。

針對佛教放生亂象的產生原因,確如林清玄先生所批評的那樣,歸根結底在於我們的“一念之私”,將放生當成了滿足私慾和粉飾自己的工具。試想,如果我們一邊熱衷於“慈悲放生”,一邊卻造成生態的破壞,漠視甚至嚴重危害其他生命群體的生存和生命,還談得上“慈悲為懷”“功德無量”嗎?這種悖離信仰精神的行為,不僅強化了虛浮、粗陋、淺薄的信仰心態,扭曲了信仰者的價值追求,而且直接或間接的污染了社會視聽,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此,作為佛教正信引導者和住持者們,也確實應該擔當起匡正亂象和正本清源的責任。正因如此,佛教界的高僧大德們一直努力立德建言,極力倡導佛教徒和社會人士要積極護生,通過有效的護生,實現真正的放生,落實佛教慈悲度生的真精神。

近現代以來,中國佛教界推行人間佛教的信仰實踐中,就特別強調從“自然環保”到“心靈環保”,直指人心,力圖從淨化心靈開始,“心淨則國土淨”,讓佛教服務於生態平衡,進而維護世界和平。生態平衡根源於人類的心態平衡,根源於人類能夠戒除自私自利的執著與愚昧無知的惡行。著名漫畫家豐子愷先生按照弘一大師的護生理念,用幾十年的時間畫出的《護生畫集》中,警示我們要在日常生活中愛護一草一木、蟲魚禽鳥,培育出高尚的人倫道德。他說:“護生就是護心,是貴在人心,救護禽獸、魚、蟲是一手段,但倡導仁愛和平才是目的。”當代著名生命倫理學家阿爾貝特·史懷澤(Albert Schweitzer,1875 ~1965,又譯施韋澤)在他的《敬畏生命》一書中寫道:“善是保持生命、促進生命,使可發展的生命實現其最高的價值;惡則是毀滅生命、傷害生命,壓制生命的發展。這是必然的、普遍的、絕對的倫理原則。”這對我們釐清佛教放生中的“善”與“惡”是很有啟發意義的。

正如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學誠法師所說的這樣:“如今,放生行為已經不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個體行為、道德行為和信仰行為,而是更多的具有了經濟意義、社會意義和生態意義。因此,組織參與放生活動就不能僅僅從個體的角度、道德的角度、信仰的角度看待,必須考慮到可能由此引生出來的經濟效果、社會效果和生態效果。這是佛教放生文化亟待加強建設的地方,也是佛教放生者們需要深入反思的方面。”

近年來針對佛教放生問題,教內外積極行動,出現了令人欣喜的局面。 2012年10月,北京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協助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和北京廣化寺編寫出版了《佛教放生指南》,按照科學的分類講解了各類動物的習性、保護級別、分佈地區和放生注意事項,書中設專章介紹瞭如法科學放生。 2014年7月30日,國家宗教事務局邀請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等方面代表,召開以“慈悲護生,合理放生”為主題的座談會,呼籲佛教界和道教界引導廣大信教群眾隨緣放生、合理放生,讓善行真正結出善果。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在書面致辭中,針對當前放生領域出現的突出問題,指出規範合理的放生活動必須滿足三個標準,首先是遵守國法,依法放生,守法護生,不能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國際公約;其次是符合教法,遵循佛教、道教的教義儀軌,隨緣放生;再次要講究方法,尊重科學,謹慎放生,把好事做好。同時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要倡導合理放生,加強宣傳,引導信眾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正信正行,涵養仁恕精神,踐行慈悲之道;二是建立放生協作機制,自覺接受政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多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與合法的民間環境保護、動物保護組織攜手,爭取發揮更大作用;三是將合理放生納入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中,佛教、道教團體,寺廟宮觀和宗教教職人員各司其職,促進合理放生活動健康開展。

2014年11月24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廣州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中要求,在宗教活動場所外舉行由宗教教職人員主持的宗教性放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宗教儀軌和宗教傳統習慣,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不得破壞當地生態環境,不得借放生活動進行斂財。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將面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將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民宗委網站上報導了《上海市佛教協會舉行“佛教科學放生講座”》,邀請海洋大學教授和市漁政監督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從科學和法規角度出發,豐富了各位法師居士的科學放生知識,也將市佛教協會“倡導科學放生、共建和諧社會”的呼籲傳達給各寺院道場。這都昭示著佛教放生活動,將逐步走上“如法如律,依法依規”和“科學放生,積極護生”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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