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傳假消息?

2020/02/06 04:12:58 網誌分類: 生活
06 Feb
          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伊麗莎白華倫提議,在網上發佈虛假訊息應該被定為刑事罪。

          虛假訊息,也就是造謠。但是對於人身攻擊的謠言,譬如誹謗,已屬犯罪,受害人可以提出訴訟,華倫的提議顯然不是針對這類謠言,而是指政府可以定義甚麼是虛假訊息。

          虛假訊息,自有人類起就已存在,因為人類本身認知有限,無論是過去的地心說,還是後來的日心說,如果按照今天的定義,都可以說是虛假訊息,包括今日還有人信誓旦旦,主張地球是平的。

          這類虛假訊息並不可怕,只要有言論自由和開放的環境,假消息必然遭淘汰,譬如美國民間一直盛傳阿波羅號登月是假的,但美國太空總署沒有控告散播謠言的人,而是公佈確實的訊息,讓公眾自行判斷。

          因為公民有辨別是非和獨立思考的能力,譬如常見的甚麼「性交可以轉運」、「吃鹽可以防疫」等「消息」,只要具備常識和基本思考能力的公民,都不會相信。這種假消息,由蠢人自己承擔代價,自古以來如此,並不需要由政府以納稅人的公帑來施以懲戒。

          那些因假消息而受損的人,花了冤枉錢或者被莫名其妙的陌生人揩油,只能算是一個言論自由思想開放的社會,必然存在的一點損耗,是人性的缺失,沒有必要由政府定罪。

          華倫的提議,其實就是言論監管,授權政府界定假消息,將造成巨大傷害。

          在美國這樣的社會,民間自治傳統深厚,向來不相信大政府:任何大政府,必然趨向官僚主義,反應遲鈍,行動緩慢。美國國土遼闊,許多地方人煙稀少,發生緊急事件,民間自發的醒覺和互助,比政府更可靠。而根據華倫,所有未經官方確認的消息,會不會都有假消息的嫌疑呢?如果有此風險,許多第一時間傳播消息的人都會陷入遲疑,最後受罪的,依然是普羅大眾。

          華倫曾經宣稱自己是印第安後裔,結果查出她的基因只有1/1024具有印第安遺傳,甚至低於美國的平均數。她傳播的這個消息又有幾分真?還是說只要怪到父母頭上自己就可以「脫罪」?但她最終並沒有因此定罪,只是道歉了事而已。

        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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