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網友Ricky的提問作出回應

2008/05/03 12:21:23 網誌分類: 時事
03 May

就網友Ricky的提問作出回應:

 

請問筆者,你懂得傳媒工作者的責任嗎?你又懂得警察的權限嗎?你口口聲聲指警察有責任保障所有人的安全,我想問你何謂安全?是否所有警察包圍記者就是保障記者安全嗎?

 

你應該知道何謂戰地記者吧,沒有他們的現場報導,根本不會有清晰的戰地歷史記錄?

 

記者的責任是將現場的情況最清晰及全面地報導出來,而警察的責任就如軍人一樣,盡一切力量保護、協助記者的採訪,而非給予記者任何的阻撓,亦不應將記者視為 一般平民看待,否則這只是侮辱記者的專業,亦侮辱所有人的知情權。香港的失敗,在於沒有專業的記者,最重要的是擁有「怕麻煩」的香港警察,阻止一切非自己 人留在現場的行為,致令香港人欠缺深度的新聞報導,致令港人逾來逾無知、自負。

 

回應:

 

本人十分認同你提到的傳媒工作者責任,而香港賴以成功的其中一個主要因素正是新聞自由。但據美國「自由之家」最新發表的調查中,在全球新聞自由排名中,香港與韓國得分三十(分數愈高,排名愈後),同列第六十七名,屬於新聞自由地區之一。雖然這類美國調查機構一直有為國服務的情況,但香港傳媒仍視為至理名言。遺憾的是,在港大的民意調查中,香港的傳媒機構公信力一直偏低,而報章傳媒更是持續在不合格水平,對此,相信你也會同意,香港傳媒工作者的另一個責任便是提升本身在市民心中的公信力。

 

至於你提到的警察權限,簡單來說,就是依法確保市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確保社會秩序不受破壞。在火炬傳遞活動中,警察的責任正是保障所有人的安全,而非只是單單的支持者、反對者,以至記者。在上述提到的事件中,只要有觀看電子傳媒的片段,便可清晰看到現場環境十分狹窄,人群互相擠擁,而警察正在分隔支持者與抗議者,可說是被包圍在兩者的中間。可是,警方的行動並沒有影響傳媒工作者的採訪,有的記者早已在外圍佔據了有利位置,用高台或鋁梯從高空拍攝,只是有一名攝影師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便選擇衝向人群中心,當然會被警察阻撓。若然在防線外圍的警察不阻擋該名手持大型攝影機的記者衝向人群中心,這不單對正在搬離抗議者的警務人員、對情緒激動的支持者,也會對該名記者本人的安全構成危險。在過去,有記者的攝影機在混亂期間撞向執勤的人員或市民,這已非罕見的事。正如你所說,在新聞自由的角度中,重要的是傳媒工作者有空間,有能力將事實的真相反映出來,而非要遷就某些記者的報道偏好,如近距離拍攝傷者的血染場面,或是某些人刻意配合傳媒渲染報道的出位場面。

 

另一方面,你提到的戰地記者是本人一直十分尊敬的人物。可是,在本港傳媒界中,在我的數十年記憶中,只得張翠容一人吧。若是由張翠容本人撰文以戰地記者為據,定當有理有憑,鏗鏘有力。惟那些只懂誇張渲染,甚至乎如上文「自行倒臥地上」的傳媒工作者而言,如引用戰地記者的工作情況作佐證,閱者亦會感到汗顏。

 

再者,張翠容在出席明報舉辦的「傳媒面面觀 記者與戰爭」中,透過自己多次採訪戰爭慘況的經歷及故事,向在場的校園記者分享一個戰地記者應有的專業、操守、責任及往往遇到的困難。她提到本地傳媒對戰事的報道只落得「虎頭蛇尾」的收場。她說:「記者不是為了報道獨家的新聞,而是給讀者帶來真相!」她又提問:「記者的使命究竟是什麼?是否出於個人虛榮?」最後,她以「我們需要多觀察當地情況及遵守當地的規則」作為總結。(資料來源:傳媒學園,網址:http://www.hkedcity.net/article/mediaed/reporter2002/030430cheungtsuiyung/)一名真正的戰地記者亦懂得尊重和遵守當地的規則,那麼本港的傳媒工作者便不應尊重和遵守本港的規則嗎?

 

本人希望你能明白,戰地的軍人的首要責任是盡一切力量保護家園,保護國民,保護國家領土完整,並非協助記者的採訪。張翠容在她的言論中亦提到,「在戰事一觸即發的敏感時刻,交戰雙方對戰地記者都會有所防範,視他們為情報員,害怕報道真相成為『奪命符』。記者不但難以取得真確的消息,也隨時冒上生命的危險」。相對來說,香港警察雖然首要的工作是防止社會秩序不受破壞,但亦盡力在事故現場為記者提供協助。正如上述事件中,早有準備的記者亦一樣能夠拍攝得到需要的新聞片段,未有遭到任何阻撓。智者曾有言:「任何事都不會因一個人而改變,只有人因事而改變」。若因未能佔據有利位置致使拍攝不到採訪片段而採用「倒臥」地上的行為亦與新聞自由連繫起來,便正如你所說的,香港在於沒有專業的記者了。

 

最後,本人希望指出,香港警察並非「怕麻煩」,而是部分傳媒工作者以一己主觀的看法做事,未有考慮別人的需要。此外,港人亦非愈來愈無知和自負,或許,你所指的是我一直以來鄙視的大眾化報章做成的惡性循環,但讀者只要懂得選擇具專業操守的報刊(坊間最少仍有五至六家報刊是具專業操守的),便能閱覽有深度的新聞報道。

 

回應 (1)
我要發表
2008/05/03 22:05:57 回覆

某些傳媒,以一句「市民有知情權」,便可以揭人陰私,嘩眾取寵...

名人的荒唐私生活,又關我們什麼事呀~

所以,呢篇回應,我是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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