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記者被警方拘捕,被成說是打擊言論自由,簡直係荒謬。

2020/05/12 08:00:45 網誌分類: 政治
12 May

十三歲記者被警方拘捕,被成說是打擊言論自由,簡直係荒謬。 年紀小小带埋記者證去示威區採訪,被警方拘捕,後來交給其母親看管,被黃絲駡警方打擊言論自由,簡直係荒天下之大謬,同請顧傭兒童兵無異,顧傭兒童當兵已經被世界人權組織譴責、被聯合國制裁。記協向其不符合年龄的兒童濫發記者證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應該被告罰款。一個心智、體能未成熟,社會經驗不足,被人縱湧,推上示威前線的危險場合當記者是犯法的,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兒童如果因此而至傷殘,毁了他一生。保護兒童權益,與打擊言論自由完全無關。   十三歲的孩子可以義無反顧地去示威現場當記者?誰撐腰?看看以下這些人怎麼說。孩子的媽媽在孩子周日被警方帶走後說:不反對兒子出外採訪,認為這是成長的階段,學識面對大場面。協助他的油尖旺區議員陳嘉朗說:「咁記者佢嘅年紀並唔係一個問題,並唔係警方可以challenge(挑戰)嘅嘢,係最重要嘅係佢嘅新聞操守同應該有嘅新聞自由。」他們發聲明後,網上即有圖文帖文說:「小記者先生,你冇做錯!」   鼓勵十三歲孩子去示威最前線的政客是無良,但父母卻有機會是無知。據報道,十三歲的孩子走到有機會有暴力衝擊的示威最前線,媽媽竟然說這是成長的階段,可以學識面對大場面。她是認真的嗎?這種有受嚴重傷害風險的所謂大場面,是她樂見自己的孩子會置身其中?這是否匪夷所思?有幾多家長會認同這種立場?孩子自己在混亂的現場懂得判斷風險嗎?這個媽媽有沒有為孩子評估風險?她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   這個世界已經充滿歪理!十三歲的孩子,你不是一個小記者先生,不要被一些不顧你利益的政客呃了你。還有你走在示威最前線,絕對是做錯的。你喜歡當記者,就回家俾心機讀書,長大後考入大專院校,讀好書,學懂判斷是非,做好學問,才決定是否真真真真的想在到時當一個記者。今天人家稱你為小記者先生,又說為你感到驕傲,你不要信呀,他們不過是借你過橋的無良大人而已! 受僱兒童的權益 根據《僱傭條例》,「兒童」指年齡未滿 15 歲的人士。《僱傭條例》下的《僱用兒童規例》禁止兒童在工業經營內工作。未滿13歲的兒童更不得受僱在任何行業工作。年滿 13 歲或以上的兒童則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惟須受若干限制,例如須獲其父母書面同意兒童就業,父母亦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修畢中三課程的證明或有效的在學證明書等。 已完成中三課程的兒童不得: 在上午 7 時前或晚上 7 時後受僱; 在一天內受僱超過八小時; 連續工作超過五小時而沒有不少於一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及 搬動超過 18 公斤的物品。 除上述規定外,未完成中三課程的兒童,不得在以下情況受僱工作: 任何上課日的上課時間內; 於學期內 在上課日超過兩小時,或 在其他日子每天超過四小時; 暑假期間每天超過八小時;及 在某些特定職業或場所。 你可透過以下連結找到該規例的詳細資料。 《僱用兒童規例》簡明指南(pdf 檔案) 為了發展藝術及培訓人才,未滿 13 歲的兒童可受僱為藝員,但須經勞工處處長特別許可。詳情可參考以下指南。 僱用兒童藝員指南(pdf 檔案) 如你懷疑僱主違反法例 僱主若違反《僱用青年(工業)規例》或《僱用兒童規例》的條款,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額為港幣 10,000 元至 50, 000 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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幪面馬仔
幪面馬仔 2024/02/11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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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

身體健康

k98m
k98m 2023/12/16

立法局議員任務是為人民服務,而他們不以人民福祉為目的,他們議員目的是金錢,無心為人民,這些議員,下次選舉,人民就是不會選他們,選了他們等於放只老鼠入米缸。

易明
易明 2023/12/15

厚顏無耻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