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
巴士的點評
巴士的點評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2020/07/16 04:13:20 網誌分類: 生活
16 Jul
          戴耀廷策劃的「35+計劃」,要透過立法會否決預算案攬炒香港,是一個有意識的顛覆政府運動。

          有人問我香港選舉制度雖無初選安排,但初選看來不違法。先不討論初選開支如何計算的問題,針對戴耀廷「35+計劃」的核心構想,是捆綁超過三十五個激進議員,一齊不問情由否決預算案,以此觸發特區和中央政府一系列的回應行動,迫中央「非常血腥的」鎮壓香港(戴耀廷原話)。而這次初選,目的是把不夠激進的傳統泛民篩走。

          初選是「強迫激進化」過程的第一步,與去年反修例運動強迫傳統泛民齊上齊落,不與暴力割席的手法一樣,主要透過兩個方法達到目的:

          第一是論壇圍剿。在反對派初選論壇上,傳統泛民被激進本土派圍攻。以上月二十八日九龍東論壇為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被大量激進派質問為何沒有簽署「攬炒聲明」。胡志偉一度回應說不能所有民生法案都否決,但最終還表明民主黨會否決預算案,又話「簽署聲明與否並不重要」。這是把原來較理性地自主行事的泛民議員,強迫轉化成集體行動的激進議員。傳統泛民被逼表態,將來就可以用這些「承諾」,作為捆綁他們集體否決預算案的理據。

          第二是有利激進派的投票方式。這次的反對派初選,有五十九點二萬多人在網上投票,只有二點一萬是實體投票。去年區議會選舉,有二百九十四萬名選民投票,當中有一百六十五萬投票給反對派。這次初選只有六十一萬人投票,只佔去年投給反對派的人數的百分之三十七點一。在反對派初選中,網上投票的佔百分之九十六點六,網上投票的是年輕人居多,所以可以肯定這次反對派初選,年輕人佔主導,這就令到激進反對派大佔優勢,傳統泛民被投票的設計逼出圈外。

          從個別選區的結果,看到這個狀況,以九西選區為例,民協的何啟明在網上得票排第五,得六千九百票,而本土派馮達浚得七千四百票,領先何啟明五百票,但加入九西僅五千一百票的實體票之後,何啟明得票反超馮達浚。由此可見,實體投票和網上投票的選民取向有很大的歧異。真實的選舉是實體投票,怎能夠以一個百分之九十六點六是網上投票的初選結果,來決定實體投票的參選人呢?

          其實,隨機抽樣調查反對派選民,遠比網上投票為主的所謂初選公平。而初選放大了年輕人的票數,將傳統泛民踢出局,可見初選是整個「35+計劃」的主要部份,就是要篩走、打殘傳統泛民,不讓他們參與來屆的立法會選舉。而傳統泛民政黨蠢就蠢在願意參加這個旨在踢他們出局的遊戲。

          另外,也有人提到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有兩個條件,一是以暴力或非法手段,二是嚴重干擾、阻撓和破壞特區施政,戴耀廷的「35+計劃」是否用「非法手段」進行?

          我昨天已談到整個顛覆行動是要推翻香港制度,違反《基本法》總則。反對派議員不問情由地否決預算案,亦違反了《基本法》73條(2)賦予立法會審批法案的權力,這條文並無授權立法會借審批預算案程序去癱瘓、推翻政府。還有一個問題是,反對派借立法會審批程序脅逼特區政府及中央,還事先聲明,要逼到中央「作出非常血腥的鎮壓」。這種行為本身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性質與郭榮鏗做立法會內會主持人,開了大半年,都在有意阻撓選不出主席一樣。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一條普通法罪行,其中一個典型案例是R v Dytham (1979) 1 QB 723。案中英國警員Dytham駕車巡邏時,經過一間夜總會,夜總會傳來尖叫聲,之後見到一名男子在門外被一班人拳打腳踢。當時Dytham已接近下班,他選擇駕車不顧而去,最後被毆打的男子傷重不治,Dytham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主審法官Lord Widgery CJ 指一個公職人員有義務履行他的責任。

          這罪行包括幾個元素,第一是涉案人是公職人員;第二是他有意識地作出不當行為,或不執行職務或不作為;第三是其不當行為傷害到公眾,去到公眾對公職人員不信任的程度。受薪的公職人員責任尤重。

          雖然戴耀廷經常口口聲聲說《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是否決預算案的權力,但是稍為用正常心智思考,都知道《基本法》沒有可能會賦予議員權力借否決預算案去推翻政府,激發中央政府血腥鎮壓香港。

          如果立法會議員有組織進行「35+計劃」,以為可以鑽到《基本法》的空子,否定預算案,顛覆政府的話,本身就是公職人員嚴重失當罪行。他們濫用權力,做出傷害公眾的事情。

          《港區國安法》的制定,很明顯是有意針對改變香港制度的行為,而戴耀廷等人經常說他們的行為合法,和今年7‧1時,有示威者帶著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但在標語旁邊用小到針眼的文字加上「不要」兩字,以為可以脫罪的小學雞的行為,沒有分別。有清晰意圖濫用權力去推翻政府,相信難逃國安法的法網。

        「巴士的報」是一份網上報紙,讓網民隨時隨地拿着手機或平板電腦可以看到。www.bastillepost.com

        wh.lo@bastillepost.com

        盧永雄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