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2017設立法例,要求中國公民、企業在境内外協助中國政府情報工作,自找麻煩,授予敵人把柄制裁中國。
2020/08/08 03:29:26 網誌分類: 政治
中國在2017設立法例,要求中國公民、企業在境内外協助中國政府情報工作,自找麻煩,授予敵人把柄制裁中國。 設立世界上如此罕有法例,令世界西方國家加深中國威脅論,自我標謗中國威脅論,實是不智,令外國制裁中國企業有把柄,制裁中國企業、人員,中國人被岐視,被懷疑,設立如此政策,有害無益,美國制裁抖音、騰訊、陸續有來,下一步很快輪到阿里巴巴,禍患無窮,令中國企業、中國人民在國外業務活動,跌落黃河、水洗不清, 被標籤 成特務、 盜竊 情報。有口難辯,情報未得到,已經被敵人打到半死,中國是否馬上撤銷如此政策,以釋世界疑慮,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是2017年6月27日由第十二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一項法律,2018年4月27日實施,該法宣稱旨在「加強和保障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由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對國家情報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第十條寫道,國家情報工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內外開展情報工作。第十四條,國家情報工作機構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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