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國籍用爭拗嗎?
2008/05/29 10:25:25 網誌分類: 政治
幾位帶著外國國籍的副局長出爐了,由此也引來了各門各派的爭拗,彼此是各說各理。其實,這是禿子頭上的蚤子--明擺著的事!
以最開放、最民主標榜自己的美國為利,巴西公民能擔任美國政府的官員嗎?答案是:不能!
再以香港「舊主子」英國為利,鄧連茹能拿著中國護照擔任英國上議院議員嗎?答案也是:不能!
答案很清楚,在這幾位入籍別國的時候,一定宣示效忠。那麼,即然是效忠了第三國,卻在香港政府當官,這是明顯的人在曹營心在漢。明顯著的利益衝突。
這還用爭嗎?
香港政府越來越無聊,這種問題應在篩選副局長人選時己經處理掉,為甚麼要將問題浮上水面呢?梁愛詩還張著大嘴說,這與基本法沒有衝突。說的對,制定基本法的時候,根本就沒想過你會弄個副局長出來。副局長這職務,就白了就是利益分配罷了。政府官員不應有外國國籍,這不是政治,這是Common 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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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17:52:35 回覆
最奇怪是要副局長放棄外國國籍,還有副局長覺得這個決定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