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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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第一殿概況及治罪條例

2020/08/31 09:26:45 網誌分類: 陰間地府
31 Aug

地府第一殿概況及治罪條例

地府第一殿秦廣王到

中華民國75719

歲次丙寅年六月十三日

一、位置:

基於正東方,在東海底沃焦石上,縱橫有八百四十餘畝之廣,內設風雷大地獄及諸小地獄(諸小地獄之概況及治罪條例,容後分述)。

風雷大地獄:四面八方,滿佈風刀,隨風吹起,來來往往,拷掠罪魂,使之粉身碎骨,化為肉醬,又有雷斧霹靂飛騰,交叉往來,折磨罪魂,使之成為粉末。又遭孽風吹起,還復原形,陽世所作之罪,再罰入各小地獄,分治其罪,備極痛苦,受過此獄,轉世永失人身,十居八九,轉世四生。

二、職司:

專司人間壽夭生死冊籍,統管冥府吉凶,凡善人壽終之日,由本殿接引往生,功過兩平之男子女婦,送交第十殿發放投胎人世,或男轉為女,或女轉為男,各依業緣受其報,凡惡多善少之罪魂,使令入本殿高臺,名叫孽鏡臺(或叫業鏡臺),臺高一丈,鏡大三尺九,向東懸掛,上有一橫聯,寫著七個字,曰:「孽鏡臺前無好人」(照人罪業,畢露無隱),此時罪魂方知,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唯有孽隨身。孽鏡(業鏡)之由來:此鏡原本係元始天尊開天後,照澈陰陽,畢現隱微,上古照通天地之用,名叫「如意神鏡」,後因人心狡詐,地府設獄以治罪魂,方用此鏡照之。

三、地府一殿治罪條例:

()不敬天地。()褻慢日月星辰。()當午宣淫。()星月下宣淫。()農曆初一、十五、月底、神前佛後宣淫(理由:每逢朔望,大多係聖神仙佛之聖誕日,有冒瀆之罪)()毀壞經典。()毀壞聖神法像,抄滅廟貌。()指責唾罵神像。()污穢淨土佛地。()不孝忤逆父母。(十一)拋棄父母,私飽妻子。(十二)嫌父母年老,恨怨狼狽。(十三)嫌父母久病,怨恨咒罵。(十四)順妻逆母,抵觸父兄師長。(十五)不聽父兄教誨,責善成仇。(十六)長齋引誘幼男幼女,陷入空門並致使敗德現醜,誤人終身。(十七)僧尼犯淫。(十八)僧尼哄騙他人剃度為僧尼,誤入空門。(十九)崇奉異端,鄙視大道。(二十)崇奉外道,著書亂俗害世。(二十一)妄闢佛老,辱罵僧道。(二十二)兒媳不潔淨飲食,穢食養親。(二十三)剝奪民財,虐法陷人入獄。(二十四)陷人於非命。(二十五)製造精密槍砲,攻巧害人。

四、地府一殿各小地獄概況及治罪條例:

()饑渴廠小地獄:

凡小忿不忍,債帳冤事逼迫,己身犯罪被發覺,因事失意,藉死騙人等陽世輕生之鬼,以上此類,罰入此獄受苦,每逢戌亥日依照死時情形,照樣現形,備歷痛苦,或七十日,或一年,或二年,押魂到原來尋死處,不准受領羹飯紙箔,如知悔悟,不現形影嚇人,不尋找替身,門灶諸神押歸本殿較量功過,分別各獄治罪,如有他項功德折除,另行發落,如無功善,或現形影駭人,或找尋替身,或因使屈死他人,除加刑外,並另報對清白,或拘禁「枉死城」內受苦,致所訂陽壽滿日,罪對之後,罪入畜道,永失人身。

()補經所:

凡僧道、儒生、皇壇經生等,受領他人錢財齋食,代人誦唸經文,遺失字句頁卷,或不滿卷數,部數,或騙套錢財,不誦經文等,罰入此所,其遺漏之處,均皆簽明加倍補誦。

此「補經所」室小而黑暗,內藏各種經懺備用,四面設有燈盞,貯油數十斤,只用一根細線燃火,忽明忽暗,不能一氣補足,室外有猙獰之鬼役守之,如不補誦即以刺錘擊打,等補足後,再分別治罪。

附註:在家男婦、女尼、道姑,未得他人錢財,出自虔心誦唸一切經咒佛號,即有舛錯遺漏,重在一誠,准予免補。

()花小地獄:

凡陽世婦女,不知惜福,糟蹋脂粉,巧剪裝飾,穿戴艷麗,妖繞不知節制,只知裝扮容貌取悅男人,不務家室,不孝翁姑,罪滿百條,罰入此獄,按所犯之次數以鐵皮插鐵花,炭火薰燒,紅焰明朗,直到拈出為止。

()鐵衣小地獄:

以鐵絲編製成衣,燒紅穿於罪魂身上,形骸形成灰炭。凡喜愛穿着艷麗衣服,奇裝異服,不合己身身分地位之衣着,或因微小污穢,丟棄狼籍,依所廢所棄以刑律,轉世蜻蜓、花蜘蛛、花蝴蝶、蜉蝣等紋彩之蟲。

()鐵床獄:

凡好淫貪睡,早睡晚起,不事父母,或顛倒使喚,使父母受累折磨,吸食煙毒,廢業蕩產,損耗精神,不顧父母之養,使父母無後,不分親疏男女,做出敗德喪耻之事,命終之日,罰入此獄受苦,轉世火蟲,熱蒸氣所化之蟲,藏居於小洞內壓死、挾死。

()鐵櫃獄:

凡陽世套哄他人錢財穀物,到期爽約,誤人大事,使人陷於無可奈何,心焦如焚等情況。命終罰入此獄,以鐵為櫃,四面上下熱火燒紅,將罪魂押入櫃中,烤烘熱炙,變為焦炭,受過此獄,罪小者,轉世大癩,全身潰瀾,毛皮脫落,罪重者,轉世斑蝥(ㄇㄠˊ,身甲有黃斑,專食稻禾之害蟲)、海牛、海馬等類。

()礮雨彈林獄:

凡陽世心腸凶惡,做事不留餘地,苛薄虐待,有如礮震人倒,十分惡毒之罪。命終入此獄,礮彈如雨而下,如冰雹飛打,身成泥漿,業風搧拂,又回復原形,按陽世所作,受罪滿刑,再轉世斑鳩、烏鵲、黃雀、鸚哥等。

()飛火炙身獄:

凡陽世荒誕不實,排斥鬼神,誹謗佛老,辱罵僧道,崇奉異端,反鄙大道,興起邪教,著作偽書,極力貶薄聖賢,造十惡逆,罪重如山。命終罰入此獄,以鐵索綁身,吊起拷掠,四面野火燒起,火焰飛揚,逼身薰燒,痛苦難當,按其所作受滿,再發入各獄受苦,受過此獄刑罰,轉世飛蝱(ㄇㄥˊ,身之體積比蒼蠅稍大,專吸食人畜之血)、飛蚊、飛蟆(ㄇㄚˊ,比蚊稍小之飛蟲)等類。

()飛砂迷魂獄:

此獄飛砂迷茫,不知所在,鐵砂飛起,身成泥漿。凡陽世狡猾、機變,作法迷人,使人迷茫受害,不知如何是好。命終入此獄,轉世砂蟲、火蟲、灶廚螻蟻,熱火燒死。

()鐵板挾身獄:

此獄以鐵板燒紅挾身。凡陽世詭計多端,套騙引誘,設法挾害,使他人任憑擺佈,作威作福。命終入此獄,轉世磑磨,壁孔小洞之蟲,挾壓而死。

(十一)飛石叢擊獄:

此獄石頭如飛蚊一般,不斷撞擊,粉身碎骨。凡陽世結夥成黨,鬥毆殺人,乘人不覺,乘人危急,落井下石,或推人下崖,或遇人失意,借機殘害等罪。命終入此獄受苦,轉世山巖蟄蟲,石壓踐踏。

(十二)黑暗獄:

此獄黑暗如漆,伸手不見五指,無絲毫光明。凡陽世心地黑暗,作事不能光明正大,專以黑計害人,枉曲違法等。命終入此獄,不見光明,黑暗不知年月,受苦滿刑,再按各罪條,分配各獄受苦。

(十三)鐵床壓身獄:

此獄鐵床懸起,罪魂在下,鐵床壓下,再以熱火烘炙,身成焦炭。凡陽世以黑計壓人,暗伏詭計,使人失敗,有如鐵床壓下,動彈不得等罪。命終入此獄,再轉世木板之蟲,濕化之蟲等類。

(十四)飛劍攢身獄:

此獄四面八方,飛劍如雨,鑽插全身毛竅孔道,有如萬針鑽身百般痛楚。凡陽世成群攢害,他人失便,設計殘害等。命終入此獄轉世蠔豬。

(十五)雷震裂身獄:

此獄彈火四下,凶猛烈火亂飛,如霹靂震裂,粉身碎骨化成灰炭。凡陽世無端殘害,使人性命財產化為灰燼。命終罰入此獄,罪滿再發入各獄受苦,受過此獄,轉世牛馬羊受雷殛。

以上十五小地獄,乃以其主要綱目,列述其治罪條例,然而,現世人心險惡,做法翻新,無所不用其極,以其所犯諸罪,比照而定其刑,罰入各小地獄治罪。

五、地府一殿條例補註:

()凡世人不知禁忌,妄談天道無憑,鬼神無形,地獄只是妄談嚇人,放膽做惡,無法無天,胡作非為,做出令人難以想像之壞事,違反人情天理,滅盡倫常綱紀,如此之人,最為可恨,當入極刑之地獄,盡治其罪,歷萬劫而永難寬恕。

()凡世人想免除地府一殿各小地獄之苦,宜盡己之心力,發揚聖教,代天宣化,使人趨善,導人順理,不知孝者轉為孝,不明友愛者轉為悌,痛改前非,積功累德,不在不赦之條律者,准予以功除罪,其在不赦之條律內者,亦可減輕。

()凡世人能在每年農曆二月初一日〈乃地府第一殿秦廣王之聖誕〉,虔誠向西禮拜,將己身平日之功善迴向,並立願精進修持,宏法立身,可除一殿諸小地獄之苦,往生福地。

()凡世人能隨力建功,每年印贈「地府治罪條例」,不拘多少,廣為勸善,有罪者,可藉此除罪,無罪者,可立己身功德,以享後福。

()凡世人閱讀「地府治罪條例」後,良心未泯,自此痛改前愆,立定善願,從不再犯,同時,能將此書內容,詳加勸化,可依所造之功,漸減除其罪。

地府一殿治罪條例,著述到此完,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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