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病藥物初用要有耐性

2020/09/10 04:12:48 網誌分類: 生活
10 Sep
          藥問︰常說情緒病藥物的副作用較多,是真的嗎?

          解藥︰首先,醫生會詳細評估病人的狀況,按病徵、嚴重程度及病人意願等, 建議施以心理治療(包括認知行為治療)、藥物或是雙管齊下。心理治療有效於糾正負面思想及行為,需要病人配合。

          藥物的功用是調節腦部化學傳遞物質的水平。腦部化學傳遞物質如血清素、去甲腎上腺素等,負責調節情緒、食欲和動力等。當這些傳遞物質失去平衡,便可誘發情緒病。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驚恐症、鬱燥症及創傷後遺症等,皆有相關藥物應用。

          較常見的藥物有血清素調節劑(SSRI)、血清素及去甲腎上腺素調節劑(SNRI)及三環類抗抑鬱藥(TCA),醫生須按不同情緒病病徵、病史及用藥反應來處方。如果效果未如理想,醫生或會慢慢調節藥量及嘗試其他藥物,或直接轉藥。

          要注意的是,於療程開始頭兩星期,部份患者服藥後或會感到口乾、腸胃不適、頭痛、頭暈,情況一般是輕微而短暫的,待身體適應過後,這些副作用會明顯減退。患者勿誤解藥物無用,於是自行停藥,反令病情未能得到治療,自己變得更焦慮及緊張。親友也要多加關注患者的用藥情況,如發現患者有傷害自己的念頭或自殺傾向,須即時求醫。其實現今市面上的情緒病藥物已有廣泛應用,安全性非常高,遇上罕見副作用的機會極少,但用藥後如有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皮膚出現紅疹、發高燒、心跳加速或抽搐,便要即時求醫。

          最初用藥時,醫生多先採用較低的劑量,讓病人容易適應,視乎進展再調校劑量至有效水平。部份患者如有失眠、焦慮的病徵,醫生可能會使用鎮靜劑以紓緩症狀。初期患者一般最少每月要覆診一次,讓醫生或藥劑師評估藥物成效,待病情穩定後,覆診期可延長。視乎個別情況,整個療程最少為九個月至一年,目標是讓患者康復及減少復發風險;如果患者病情持續好轉並沒有明顯高危因素增加復發機會,療程完成後醫生亦會考慮替病人慢慢減藥,甚至停藥。

          另外,需特別留意女患者計劃懷孕或懷孕期間,必須由醫生或藥劑師評估如何用藥,而非擅自停藥,否則情緒病本身可能反會影響胎兒發展。

        撰文:黃兆永註冊藥劑師 (香港中文大學藥劑學院校友)

        顧問:李翠萍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藥劑學院高級講師)

        香港病人組織聯盟及香港中文大學藥劑學院藥物安全專題系列

        

        藥問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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