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虧損破產不涉及個人資產,為什麼有的公司老闆會跑路?

2020/10/04 12:23:05 網誌分類: 生活
04 Oct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當公司資產不足清償債務時,股東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即不需要為公司清償債務。


1、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問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最終承擔無限責任。更有甚者,一些私營企業的老闆把公司變成了自己家族的財產。他用現金,用實物資產。老闆沒有規章制度,所以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他說了算。有些雇主甚至說我不能把錢花在公司賺的錢上。

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另一方面,公司管理混亂,尤其是財務管理混亂。現時尚不清楚資產是否清晰,是否盈利。現時尚不清楚應收賬款是由老闆還是業務部門收取或截留的。如果老闆不還老闆借的錢,帳目就無法清點。公司無法證明公司資產與股東個人資產是否混合的,公司資產不獨立於股東自有資產的,由有關部門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足額繳納註冊資本的。

在認繳制度下,在認繳期內,部分股東未繳足註冊資本。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時,發現公司需要清償債務,但公司無資金支付,股東需要支付其所欠註冊資本以清償未償債務。

但當一些股東不再願意拿錢還債時,他們選擇了逃跑。這種不想補足註冊資本卻選擇逃跑的老闆,一般是註冊資本相對較大、信用狀況較差的老闆或股東。在這裡我們提醒您,註冊資本的數額必須根據您的能力來支付,不要自掘墳墓。

3、股東的無限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在現實中,當中小民營公司所借資金以公司資產為擔保時,所有者,股東及其家屬需要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有限責任就變成了無限責任。當公司無力承擔債務時,需要公司老闆或股東以個人家庭財產承擔公司債務。

為防範信用風險,一些銀行等金融機構還將採取老闆、股東及其家屬無限連帶責任的擔保;一些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包括民間借貸,往往採取無限連帶責任的方法來化解自身的信用風險。

有限責任變成了無限責任。當老闆或股東償還債務時,他們選擇逃跑。


當然,有些騙子公司或老闆以騙錢為目的,騙錢就跑,那麼法律應該嚴懲!

總之,導致公司從有限責任到無限責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限責任的背後,有“無限”的風險,老闆和股東需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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