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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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傳銷營商走上正途

2020/12/03 04:12:41 網誌分類: 經濟
03 Dec
          「傳銷」,在一般人心目中,是一種「層壓式」;帶有「剝削」色彩的不良營商手法。

          若干年前,本地一位中文報紙汽車版編輯,投筆從商轉行傳銷,期間發展一位報館負責「小廣告」的同事為其支流,向他推銷產品,此小廣告員以為鴻鵠將至,傾半生積蓄入貨推銷,豈料事與願違,產品難銷,血本無歸;人亦一時諗唔通,黐咗線!

          「傳銷」是否經濟及社會「毒瘤」,人言人殊。如果真個是如此十惡不赦,何以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仍然容許傳銷在本港取得商業執照?有專家學者認為,這只因為法例上有漏洞,難於規範。

          除了本港,內地也有「傳銷」商態,何以內地可以規範,本港卻綁手綁腳。

          他山之石 可以攻錯,現在我們來看看內地如何處理「傳銷」的問題:

          (一)加强制度設計。面對傳銷組合,當務之急是根據新型傳銷的特點,盡快完善打擊傳銷的相關法律法規,填補新出現的漏洞,讓法律武器能够「瞄準」傳銷的每一個環節和各類新變種,精準打擊。

          (二)堅持經常形態的聯動打擊行動。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線索移送、信息交流、案情調查、技術支持等方面合作,提升執法合作力。而通信、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亦加強打擊、互動配合力度,對涉及傳銷通信之「集團網」;及時斷網、撤網,快速辦理涉及傳銷帳户資金查詢、凍結。

          (三)强化大數據支撑。建立完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暫住人口監管體系,加強暫住人口登記及居住證的辦理和查驗工作;開發和設立採集、分析、研判、管控、打擊等一體的數據信息中心,精細準確打擊傳銷。

          (四)鞏固和創建沒有傳銷的小區。齊心打擊和防範傳銷,充份發揮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所、房屋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群眾的力量,完善政府、職能部門、基層組織、群眾共同預防和打擊傳銷的聯動聯防機制。透過沒有傳銷的小區的全面覆蓋;建設沒有傳銷的城市、清理傳銷者生存之地犂庭掃穴。

          (五)建立完善跨區域聯動聯防;打擊傳銷合作機制,加强區域打擊傳銷工作交流合作;實施對傳銷者流出地、流入地作雙向管控,從源頭遏制其滋生和蔓延。

          查實,傳銷並非甚麼洪水猛獸,它與「推銷」同為營運形式之一,其弊端乃為層壓式地剝削的操作,存在愈是高層愈是不勞而獲的「抽水」行為。

          如果把「傳銷」演繹為名副其實的「傳遞銷售」,這應該是自由巿場容許的商業運作。

         apolloslchin@yahoo.com.hk

        資深財經傳媒人

        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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