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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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17]

2021/01/12 09:27:32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12 Jan

 

六、 奪妻害夫

 請示者:高信女,住高雄市。 

 查:高信女兩年餘來逢夜難入安眠,一入眠則惡夢連連,白日則精神不振。身體痠痛遊走不定,坎坷難受。信女曾經有段不如意的婚姻,已結束夫妻關係。曾經在夢境中,有名詹姓的男亡魂現身,讓信女看見而且壓住信女之身。

此乃信女在宿世曾造下一段深重的因果,冤魂領有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入身糾纏,干擾討報之故。

據《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宿世前信女為一名男人,是時為清道光年間,姓名叫鄭方泰,乃一名自小在寺中出家的和尚。雖自小即進入空門,每日晨鐘暮鼓,念經禮佛,但由於正逢年輕力壯,眼看每日來往寺中參香的善男信女,凡心欲動。一日,趁機盜取寺中的香油錢,私自離開佛寺。在香油錢將要花盡之時,恰好認識一友甘木春。鄭方泰見甘木春所娶的妻子生得幾分姿色,竟野心發動,心懷計謀,有意謀害好友,奪取其妻。

有朝,鄭方泰趁兩人閒聊之時,在酒中摻入無色無味的劇毒之藥,使朋友飲下一命嗚呼哀哉,魂落冥府。當時鄭方泰為表清白,並為掩官府和鄰居的耳目,就虛心假意地幫甘妻料理後事,以討好甘妻。等後事辦好後,又百般調戲甘妻。在乾柴烈火之下,兩人做出不可告人之事。不久,兩人情同夫妻。鄭方泰並不以此為滿足,還設計奪取甘之家產。此為鄭方泰謀財害命,奪人家妻,造下深重因果業債的詳情。

受害的甘魂亡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罪刑,刑期滿後,再應十殿冥王定判轉為人身,轉生在台北縣三重市長壽西街,即詹魂。詹魂不幸在於西元1973年12月25日,歲次癸丑年葭月廿日申時,遭受他殺身亡。詹魂亡後,再受冥王定判枉死罪。刑期滿後,在因果孽鏡台上查知宿世的冤情,又查到宿世的仇人鄭方泰已轉生在陽世,為女人身,即高信女,乃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經由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再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到陽世進入高信女之身,欲使其身心俱病而死,討報宿世被害之恨。

雖然信女虔誠道中,清口茹素,由於前世淫殺之業未消,且所行的功德不足,哪能平安無事?自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詹魂即甘木春人身糾纏。為此信女應自悟,道心莫退,依舊要虔誠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莫執相,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每月按期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俾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詹姓亡魂所得。行多少,討報的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詹魂得迴向的功德多少,自離身多少,信女自可逢夜安心人眠,身體康健、諸事自可稱心如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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