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i207030
tti207030
tti207030

婚姻法即將消亡,新的離婚規則將出臺,家庭主婦將得到保障

2021/02/21 16:57:52 網誌分類: 生活
21 Feb

你是家庭主婦嗎?你想做個全職媽媽嗎?

我相信現在很多女孩都必須是全職媽媽。畢竟,作為一份24小時的工作,全職媽媽很累,不被認可。他們的貢獻是家人看不見的,他們甚至可能被視為“在家裡無所事事”。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沒有工作、沒有積蓄的全職妻子,她也有被丈夫背叛的風險。如果她離婚,她會走出家門,最後悲慘地死去。畢竟,現行法律對家庭主婦沒有特別保護。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許多被動的家庭主婦在家裡如履薄冰。


現在不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部1260條。各部分的內容依次為總則、財產權、契约、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這也意味著隨著《民法典》的實施,新的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合同法和財產法將同時廢止。

新內容是關於保護家庭主婦的權利。


家庭主婦離婚時可以得到一些經濟補償

《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保護因丈夫不忠而被迫離婚的留守母親的權益。根據《民法典》中財產分割照顧離婚中無辜一方權益的原則,如果丈夫不忠,屬於重大過錯方,專職母親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家庭的共同財產和對子女的照顧程度來判斷,並傾向於有利於婦女和無辜方的權益。

這說明,如果離婚是由於丈夫的過錯造成的,而女方是專職母親,專門照顧孩子和家庭,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可以取得一定的優勢。


《民法典》對婚姻中“重大過錯”的界定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以及除不忠以外的其他重大過錯。男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離婚,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也就是說,《民法典》以“補償”的形式量化了婦女對家庭和子女的照顧,這對留守母親來說是件好事。

除了這一規定外,《民法典》還規定了與婦女密切相關的家庭和婚姻的哪些其他方面?


“離婚冷靜期30天”正式實施

以前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草案曾引起熱議,現在將正式實施。具體規定如下:從2021年1月1日起,夫妻共同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的,即使符合離婚條件,也暫時不予準予,但需等待30天。囙此,這30天被稱為“離婚冷靜期”。在這30天內,只要一方不願意離婚,就可以申請取消離婚,民政局也會駁回另一方的離婚請求。

當時,引起大家轟動的原因是:現在離婚這麼難嗎?如果對方强奸自己或出軌,他就不能離婚嗎?太嚴格了!

“冷靜期”只適用於協定離婚

事實上,“冷靜期”只適用於協定離婚。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安撫那些仍有感情的夫婦,而不是因為衝動而離婚。

總而言之,這一條款也意在給那些因一時衝突而生氣的新婚夫婦降一級,同時挽救不斷上升的離婚率。畢竟,新增一個冷靜期可以幫助年輕夫婦避免衝動,思考他們是如何在一起的。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