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規定,無論誰提出離婚,這三種財產都屬於女性!

2021/03/20 01:38:18 網誌分類: 生活
20 Mar

隨著《民法典》的實施,舊的婚姻法將被取代。

近年來,離婚率開始逐年上升。據民政部統計,2020年平均離婚率高達39.33%,東北地區離婚率超過60%。

在離婚率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人們也非常關注離婚後的財產歸屬問題。《民法典》頒佈了新的婚姻規則,對離婚後的財產分割有了新的規定。


對於夫妻雙方來說,提前瞭解婚姻新規中的財產分割並不是離婚的問題。

我相信每一對已婚夫婦都想過上好日子,但我們無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意外。事先瞭解財產分割的問題,是為了避免將來因財產問題而產生更多的衝突。

這與提前瞭解安全問題是一樣的。瞭解安全問題,提前學習安全規範,就是為了更好地應對安全問題。

新婚姻法中明確規定,離婚後女性必須擁有三套房產,男性不得擁有!

第一類:捐贈契约或遺囑所列對象的財產

如果是婚前獲得的贈與或者繼承財產,這種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而不分,相信在這種情況下,大家都會毫無疑問。

人們更關心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夫妻一方得到他人贈與或繼承遺產,這一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首先,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沒有寫明被繼承人的姓名,或者根本沒有立遺囑,他只是按照第一優先原則繼承,所以繼承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明確遺產只屬於一個繼承人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給予的財產類似於繼承。贈與合同約定贈與對象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贈與合同未約定贈與對象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類: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應引起爭議。然而,人們更關心的是如何界定婚前財產。以我們最重視的房地產為例。基本上,每對夫婦結婚時都買了房子,那麼房子是否屬於婚前財產呢?

如果一方家庭條件非常好,婚前已全額買房,那麼全額購房的房子就是一方的婚前財產。即使是婚後,也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

現在房價這麼高,能全額買房的人不多。大多數人選擇按揭買房,比較複雜。

婚前首付及部分按揭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只要婚後房子不賣,那麼婚前購房款的一部分永遠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償還的抵押物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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