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讀書
2021/07/02 04:13:41 網誌分類: 生活
隨手拈來有這麼一筆:「一九五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港府公佈新規定:如公務員財富及生活水平超出其官職收入,須向港督提出合理解釋,否則港督將委任包括司法機構代表擔任主席的三人審裁小組進行調查;若調查違法屬實,被調查的公務員將被強制解僱。」這一條明顯是日後反貪條例的一項重要基礎,但亦顯示五十年代港英殖民政府架構,是不折不扣的行政主導。
公務員被懷疑違法,不用亦不會交付法庭,經正常程序審理。而是直接炒魷了事。對殖民地管治與歷史,多點認識。
楊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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