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峰
陳曉峰
陳曉峰

走向共同富裕

2021/09/08 04:42:58 網誌分類: 生活
08 Sep
          精準扶貧建立小康社會後,應走向「共同富裕」,改善貧富懸殊。「共同富裕」不是搞「殺富濟貧」,或重演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時的「平均主義」,把私有財產收歸國有再分配、「吃大鍋飯」,本質上與「國進民退論」扯不上關係。

          「文革」受害者之一,被譽為「改革開放總設計師」、「一國兩制」憲法原則的創造者—鄧小平在八六年指出:「我的一貫主張是,讓一部份人、一部份地區先富起來,大原則是共同富裕。一部份地區發展快一點,帶動大部份地區,這是加速發展、達到共同富裕的捷徑。」

          剛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特別強調了「共同富裕」為社會目標,在脫貧後的「小康社會」基礎上,繼續通過市場收入按效益進行「初次分配」;繼而由政府以累進稅制、社會保障等,實施轉移支付作「再次分配」,讓任何收入群體的人,都能均等地享受社會普遍價值觀認同為文明生活最低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基本社會保障等;及發展透過自願參與的公益慈善捐助等社會公益事業,推動包括扶貧、助學、救災、濟困、解危、安老等形式的「第三次分配」。

          最近習主席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強調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 打擊逃稅和一切非法行為,有公平的市場制度,才能公平競爭,改善民生;走向共同富裕,一個都不能少。陳曉峰 律師

        自由黨專業事務委員會召集人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副主席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