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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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證憶舊

2021/12/03 04:14:55 網誌分類: 生活
03 Dec
          電視新聞中見到幾十年前的回鄉證,頓時勾起許多回憶。

          那時候的回鄉證是一個小本子,除了是一本過關給內地邊境人員蓋章的證件之外,每一頁還有一些空白的地方叫你填寫帶進關的隨身物件。那時候中國還沒有改革開放,進口物資非常緊俏,港澳同胞回內地,不可使用人民幣,只許用外匯券,外匯券是用外匯換成的貨幣,可以在內地的「友誼商店」裏購買進口商品如電視機電冰箱等。在這樣的形勢下,對於港澳同胞入境時隨身帶的物品也就十分緊張了。所以每次過關的時候,必須要在那本回鄉證上填寫隨身帶的東西,手錶、相機、現金、首飾,甚麼牌子甚麼型號,都要一一登記,到出關的時候還會抽查,看看有沒有帶進去的東西沒有帶出來,若是查到了,就重重打稅。

          那也是個全人手操作的年代,所以一本回鄉證上,有許多圖章許多字,如果留到今天,就是一件文物,見證了歷史變遷,也記錄了個人經歷。看了才會想起自己曾經擁有過的一些物件。那時候有一個傳說,如果港澳同胞在內地尋春嫖妓,被公安抓到,就會在回鄉證上蓋一個圓印,上寫「嫖客」二字。據說這是廣東省公安發明的懲罰手段,雖然從來沒人見過這個章,單是傳說,也令一些心猿意馬的男人肝膽俱裂,生怕萬一是真的,這本回鄉證就真的要命了。因為這個傳說,許多經常北上公幹的男人的老婆也警覺起來,男人從內地回家,女人檢查回鄉證也就成了例行公事,假如碰巧那男人的回鄉證不見了,那他老婆就好像在他額頭上看到了一個刻着「嫖客」二字的印章,那就黃河水都洗不清了。

        李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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