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 4P 的構成是哪四點?它們分別代表什麼意思?(上)

2021/12/14 16:50:08 網誌分類: 職場
14 Dec

行銷 4P」這一觀念可以追溯至 1960 年,由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教授艾德蒙.傑洛米.麥卡錫(Edmund Jerome McCarthy)所提出。行銷 4P 是從生產者的角度出發,且該理論在發表後至今,廣受全球的學術界與行銷人員採用,成為行銷管理的重要基石。而奠定這塊堅固基石的四大要素便是:Product、Place、Promotion與 Price,至於它們各自所代表的意思,就由本文來加以敘述。

產品(Produt)

產品包括有形的產品或是無形的服務,最大目的在於解決特定客戶的需求。也就是說,為了滿足這些特定需求,企業會針對消費者開發不同的產品,並設計出獨特的賣點(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先了解自身產品的取名用意及產品特性,無論是顏色、尺寸、功能、週期性等產品資料,以及產品優勢或與其他競爭產品的差異性都需全面瞭解。

通路(Place)

通路是將產品從生產者(製造商、供應商等)移轉到消費者或使用者的組織或企業,也就是消費者或使用者購買或取得產品或服務的地方。除了實體店面購買之外,是否該增添宅配、外送等通路服務都是選擇通路需要考量的問題。對於品牌企業主而言,消費者能取得產品或服務的方式越多元,也代表擁有更多銷售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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