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恐症(四)

2021/12/24 04:14:08 網誌分類: 生活
24 Dec
          驚恐症所謂的「發作」,學名叫「恐慌突襲」(Panic attack),在以下十三個徵狀,都是「恐慌突襲」的徵狀:一、心跳加速,二、流汗,三、身體感到顫抖,四,氣喘,五,有一種給人箍頸的感覺,六,胸口不舒服,七,肚脹、想嘔,八,頭暈,九,標冷汗,十、手腳麻痺,十一,覺得自己離開了身體,十二,覺得控制不了自己。十三。想尋死。
  詠嫻的情況是,擔心這種「恐慌突襲」會出現,於是採取消極人生的態度,不去找工作;其實真正的解決辦法,是去看醫生,才能藥到病除。我開了一些醫治驚恐症的藥,也給了她一些鎮靜劑。為甚麼會用鎮靜劑?因為藥物在一開始還未發揮作用的時候,如果發作,她也可以立即服鎮靜劑以解燃眉之急--其實,驚恐症來得快去得快,在鎮靜劑的藥效出現之前,往往「恐慌突襲」已經消失了;所以,鎮靜劑亦可以用來作為病人心理上的依靠,他們覺得只要有鎮靜劑,發作時都會有「解藥」,以此來驅走日常害怕發作的焦慮。有些病人,在出席重要場合之前先服鎮靜劑。當然,我會千叮萬囑他們要十分必要時才服用,因為鎮靜劑是會上癮的。詠嫻服了藥物九個月之後,情況漸漸好轉起來。兩個月前,她重新找工作,雖然仍然屢次碰壁,但至少沒有了「恐慌突襲」,見工的表現也一次比一次好。最近一次,她告訴我,已經找到第一份工作了。
  我估計,詠嫻多服三個月藥就可以完全康復了。所以說,有病,還是要看醫生,才是最好的治療途徑。
何美怡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