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輝
林國輝
林國輝

林國輝 - 隔離令 檢疫令|法理之間

2022/03/18 04:12:35 網誌分類: 生活
18 Mar
        第五波疫情染疫者大增,為減低化驗壓力和市民於排長龍待檢,政府推出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申報系統,讓市民直接登記並方便衞生署跟進,以加快支援。該平台上申報者需申報後的二十四小時內上載證明文件,否則不能再通過系統下載由防護中心根據法例發出的隔離令(isolation order)或檢疫令(quarantine order)。

根據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任何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者,不得藉身處任何交通工具、公眾地方,該人的行徑,或藉從事任何行業等,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另外,條例列明,如任何人有理由相信他照顧的人是傳染病接觸者,或是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該人須作出所有合理努力,以防止該名被他照顧的人作出以上描述的作為。違反者一旦被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當衞生署根據規例第五部向確診者發隔離令,要求確診者入住隔離設施;或發檢疫令,要求密切接觸者待在家,有關隔離令便具法律效力。市民應根據指示,且無權選擇入或不入這些設施,否則即屬違法。如有關人士拒絕配合隔離安排,可能被視為觸犯妨礙公職人員的罪行,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個月。讀者應保持冷靜,積極配合各項抗疫措施,好讓香港化險為夷,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林國輝
林國輝 - 隔離令 檢疫令|法理之間
 林國輝 - 隔離令 檢疫令|法理之間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