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委員會準匯聯金融除牌發還重審
匯聯金融(08030)公佈,公司就香港交易所GEM上市委員會決定將公司除牌所提出之覆核,香港交易所上市覆核委員會於早前舉行之覆核聆訊後,正式通知公司覆核委員會決定將除牌決定交回GEM上市委員會重新審議。匯聯金融對覆核委員會之決定表示歡迎。
公司發展與三個月前存大差異
匯聯金融的公告指出,覆核委員會之決定,主要因為上市覆核委員會注意到,由上市委員會決定除牌至覆核聆訊短短不足三個月期間,匯聯金融於聆訊時的情況似乎與其於上市委員會決定時的狀況有重大差異。其中包括
上市科確認多項復牌指引已達成
匯聯金融的公告披露,於覆核委員會聆訊上,上市科亦確認,匯聯金融現已達成根據上市科所提出的復牌指引內的多項條件,包括復牌指引1(調查)、復牌指引2(管理層誠信)及復牌指引4(內部監控)。於聆訊上,上市科亦認為公司有關持續經營的重大不確定因素之聲明及有關期初結餘及相應數字之聲明並無問題。
綜上所述,覆核委員會認為匯聯金融與上市科之間仍然存在爭議的復牌指引為數不多,其中唯一須要檢視及解答的包括:
上市覆核委員會認為,上市委員會於作出除牌決定時,匯聯金融尚未完成子公司出售、股東批准認購事項、亦未披露業績改善以及未發出其二零二一年經審核業績,而該等事實將影響上市委員會評估公司是否已達成上述仍有爭議的小部分復牌指引。
上市公司重視指引 獲覆核委員會網開一面
經過詳細研讀匯聯金融的公告,對於覆核委員會決定將除牌決定「發還重審」以及上述經過「翻譯」的理由,不難發現覆核委員會對匯聯金融的除牌覆核,所提出的決定及理由,的確是充份考慮到一家上市公司能否真正致力解決復牌指引所提出的要求。
事實上,當大家看到由今年五月六日起短短三個月內,匯聯金融先後在港交所披露易上載超過四十份公告,內容包括出售子公司通函及結果、要求提出覆核、委任新董事、建議股東重組、跟進相關事件的調查進展、建議個別董事辭任、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公佈未公佈業績、匯報復牌工作進展、更新內部監控審閱發現、業務狀況更新、對前董事採取法律行動等等,無一不是為了復牌而作出的努力。實話實說,如果上市科針對個別可能被除牌公司指引並非無理,若果上市公司未有加以重視,亦很難得到覆核委員會網開一面。
今次匯聯金融的除牌決定得到覆核委員會「發還重審」,相信上市委員會也會重新對近月的新發展認真檢視。當然,匯聯金融也應就餘下的復牌指引作出跟進,最終達成復牌條件。始終,讓有機會為股東創造價值的公司復牌,一定是公司投資人們最大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