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聯金融歡迎覆核委員會要求重審除牌決定
匯聯金融(08030)公佈,公司就香港交易所GEM上市委員會決定將公司除牌所提出之覆核,香港交易所上市覆核委員會於早前舉行之覆核聆訊後,正式通知公司覆核委員會決定將除牌決定交回GEM上市委員會重新審議。匯聯金融對覆核委員會之決定表示歡迎。
匯聯金融的公告指出,覆核委員會之決定,主要因為上市覆核委員會注意到,由上市委員會決定除牌至覆核聆訊短短不足三個月期間,匯聯金融於聆訊時的情況似乎與其於上市委員會決定時的狀況有重大差異。其中包括
上市科確認多項復牌指引已達成
匯聯金融的公告披露,於覆核委員會聆訊上,上市科亦確認,匯聯金融現已達成根據上市科所提出的復牌指引內的多項條件,包括復牌指引1(調查)、復牌指引2(管理層誠信)及復牌指引4(內部監控)。於聆訊上,上市科亦認為公司有關持續經營的重大不確定因素之聲明及有關期初結餘及相應數字之聲明並無問題。
綜上所述,覆核委員會認為匯聯金融與上市科之間仍然存在爭議的復牌指引為數不多,其中唯一須要檢視及解答的包括:
上市覆核委員會認為,上市委員會於作出除牌決定時,匯聯金融尚未完成子公司出售、股東批准認購事項、亦未披露業績改善以及未發出其二零二一年經審核業績,而該等事實將影響上市委員會評估公司是否已達成上述仍有爭議的小部分復牌指引。
三個月披露公告逾四十份 有爭議部分已獲解決
公司表示,由今年五月六日起短短三個月內,匯聯金融先後在港交所披露易上載超過四十份公告,內容包括出售子公司通函及結果、要求提出覆核、委任新董事、建議股東重組、跟進相關事件的調查進展、建議個別董事辭任、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公佈未公佈業績、匯報復牌工作進展、更新內部監控審閱發現、業務狀況更新、對前董事採取法律行動等等,無一不是為了復牌而作出的努力。
與此同時,針對覆核委員會認為仍須評估的兩點爭議,公司於八月九日發出的公告中亦已說明,根據公司所委聘核數師所出具的報告,核數師同意公司有關二零二零年核數報告內不發表意見或保留意見的內容皆已得到解決。同時,由於核數師確認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帳目與事實相符,亦足以證明公司業務營運已得到改善及符合GEM上市規則17.26條的要求。
匯聯金融董事會歡迎上市覆核委員會之決定,並謹此感謝上市覆核委員會達致上市覆核委員會之決定,讓公司繼續致力推動其股份於聯交所復牌。董事會希望在重新考慮本公司股份復牌的事宜時,GEM上市委員會將重新審視及考慮本公司的最新發展及努力。公司將積極與聯交所溝通,並繼續盡最大努力解決導致其暫停買賣的問題及全面遵守GEM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滿意,並尋求盡快恢復其股份於聯交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