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居間費”利好:享受最低個稅交稅優惠,無需再二次交稅!

2022/09/25 00:21:28 網誌分類: 生活
25 Sep

根據規定,仲介活動一般不以實物形式進行,而是以勞務形式為他人提供服務; 囙此,仲介機構在賺取收入時,通常根據個人服務收入(20%-40%)繳納個人所得稅,並有義務向對方提供合規發票。
那麼,如果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的經紀人沒有資格自行開具發票,並且個人稅務負擔過重,我們該怎麼辦?
利用自然人作為代理人的政策
如果自然人代表他人開具普通發票,他/她將申請開具自己性質的普通發票; 在一些稅務園區,個人可以提供相關資訊,申請臨時稅務登記,並享受個人稅收優惠(在現時的增值稅免稅期內,綜合稅負極低)。
利用工作室自然折扣
如果對方不接受個人性質的普通票,也可以在當地公園安排一名小型個體經營者(如工作室、服務中心等)進行業務對接; 享受較低的個人稅收優惠(您可以選擇是否開立公共帳戶,或者您可以選擇發行特別票或普通票)。
上述兩種方法各有優勢。 選擇哪個更好取決於實際業務情况。 對於自然人來說,不注册企業就代表他人開業是簡單方便的。 它適用於一次性業務交易。 在演播室的形式下,更適合長期的業務往來,可以與更多有更高要求的客戶合作(如公司對公司、特價機票等)。
請注意,無論您選擇上述哪種稅收優惠,您不僅應該減輕自己的稅務負擔,還應該確保您的業務真實、符合第三類,而不是虛構的。
綜上所述,“巨額仲介費”是好的:享受最低個人所得交稅優惠,無需再次納稅! 我希望以上的分析能給有需要的朋友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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