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皆不是

2007/01/04 21:46:34 網誌分類: 時事
04 Jan
據電子傳媒報道,於今早(一月四日)破曉時份,天色在黎明前特別黑暗之時,天水圍一處偏僻草叢中發生警匪肉博戰,結果執勤警員在被砍三刀後,才連開兩槍予以還擊。由於事件仍在調查中,作為旁觀者的實不應對事件多加評論或猜測。惟在今次事件背後,卻帶出執法工作,不論是警務工作或其他執法部門的工作兩皆不是的現實。

 

記得在一月一日禁煙條例生效後,控煙辦公室人員於凌晨市民仍在歡度元旦之際執行職務,四出巡視,並發出數百個口頭警告。惟在天明之後,竟有報章以「零執法」為作為該報的頭條新聞,暗嘲控煙辦公室人員執法不力,缺乏阻嚇性。至於如市民歡度元旦,各地慶祝活動等,或是控煙辦人員馬不停蹄的工作態度,全予以忽略。難怪香港報章的公信力持續低企,多年來均維持在不合格水平,實在是部分傳媒機構咎由自取的結果。

 

談回執法問題,若然控煙辦公室人員在元旦日採取強硬執法行動,必然發生早年的「聖誕快樂」事件,讓情緒高漲的青少年以此為藉口,做出反判及不理智的行為。所謂「無新聞就是好新聞」,這只是一般市民所期待的,但某些傳媒機構卻不是這麼想了。或許,這正是他們目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亂」,使他們得以在明早的標題上冠以「控煙辦人員濫權施法,使社會秩序大亂」的標題。

 

事實上,在警方執法工作上,亦面對相同的問題。簡單來說,現時街道上的違泊車輛問題較昔日嚴重,就是因為警隊推行了親民政策,在可能的範圍內給予口頭警告了事。但是,那些「目無法紀」者卻把這德政視為理所當然的做法,不論是「雙黃線」禁區,或是車輛流量高的地方均停車等候,只待有執法人員驅趕時才離開片刻,待人員離開後便故態復萌,無視個人自私的行為將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警隊現時仍流傳一個故事,話說數年前有一名經常打著民意口號的立法會議員與友人在中區某著名食店進膳,而將車輛違泊停在店外而遭警員票控。該名議員對警員說的第一句就是「不是有口頭警告嗎?幹嗎你們要提出票控?」要知道,中區人多車多,一輛車在小街的違法停泊,亦可使皇后大道中做成擠塞,繼而影響金鐘的交通流量,問題可大可小。幸而,警務人員依法辦事,除提出票控外,並即時要求該議員的車輛泊進停車場。

 

我們相信,傳媒可透過中肯及反映事實全部的報道對執法者的工作作出監察,讓市民判斷。但若然傳媒以個人主觀立場,或是刻意製造先入為主的輿論議題,甚至乎作出傳媒審判的話,則已違反傳媒的專業操守,使久已低沉的傳媒公信力進一步被拖跨。

 

寫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