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
2008/07/11 1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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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有個朋友.
她是大陸人, 來港定居都有十年. 前年, 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外國的華僑男人. 兩人還熱戀起來. 後來, 兩人打算結婚, 女方申請移民外國跟男人一起生活, 可是, 移民局要求他們將合照相片給局方看, 但是, 局方看了, 竟然說"你們的相只得兩個人, 你們沒有共同的朋友嗎?" 女孩說沒有. 因為是在網上識, 沒有共同朋友, 結果, 局方認為這段戀情不可信, 拒絕了女孩的移民申請. 除非他們在港註了冊, 有跟有據.
問題是, 局方沒有一早通知申請準則, 而女方的家人在大陸, 男方的家人在美國, 籌備婚禮需要很多的時間. 結果, 他們遲遲未能一起生活. 委實可惜.
另一方面, 女方又讀了保健員課程, 想在這段時間找些工作做, 然後等移民局批準, 才去外國. 怎知, 當她讀完課程, 社會福利署的人說要她要有學歷証明才能做保健員. 她心想, 怎麼可能, 她所讀的大陸學校, 極其簡陋, 又沒有電腦, 有沒有她的學歷証明真的很成問題. 於是, 她告訴社署她自己回大陸那所學校處理, 社署又不準. 一定要經他們發信去那學校, 再等學校寄回學歷証明. 於是, 我朋友一吐氣, 說, "你社署寫幾隻字, 學校就會發回學歷証明嗎? 而且, 那學校都沒有電腦, 有沒有她的紀錄很成問題." 她已抱最壞打算, 辛辛苦苦讀完保健員課程, 但無工做.
"美國領事館"和"社署", 似乎處事彈性不夠?
「保健員課程」應該是再培訓局舉辦吧。
培訓局在審核她之前,不是查核過,才讓她讀嗎?
如果証件不齊全,理應盡早通知那位女士,及早辦理。
"美國領事館" 怕他們假結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