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核突了!

2009/02/24 13:18:19 網誌分類: 文化
24 F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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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時半,終於下班了,
拖著極疲憊的步伐,
偕他一起橫過馬路,緩緩走著,
正閒話家常之際,
我赫然一驚,
並本能地把身子靠後縮了縮,
醒了醒,頓時稍稍停下腳步;
只因距我右腳不足三寸以外,
竟有一口黃痰,
靜靜的躺在磚地之上,
無人問津。

雖已是入夜,
但那不是旺角鬧市,也絕非橫街小巷,
而是在人流依然暢旺的皇后大道中
在最是新穎、最具奢華氣派的文華東方酒店門外。
試問誰會想到自己腳下的高跟鞋,
竟會有誤踩地雷之危機?
若非我太疲累,步履較慢,
若非我在與他瞎扯時有點不在狀態,
我才不會發現,
在粗糙啞色的地面上,
竟閃著一環黏稠稠的亮,
比一個五元硬幣還要略大的反光,
單憑現場那幾盞watt數有限的燈泡,
恐怕我一定不以為意,閃避不及,
繼而不虞有詐,不幸中招!

猶幸意識支配動作,
我趕得及化險為夷,
還一臉從容的,甚至沒引來身旁的他好奇的注意。
總算身手不賴吧....
沒失常態,也沒大呼小叫。

究竟是誰有欠功德、有痰非吐不可?
是誰漠視被即場檢控罰款的可能性?
是誰在身處如此高級場所外,
也敢明目張膽地“卡~吐”一聲引痰上亢?
可想而知,這口痰吐得是何等義無反顧。

滿身名牌又如何?
眼中沒有旁人,只有自己,
完全不顧身份/懶理儀態/擱下尊嚴,
也不在乎周遭頃刻投射過來的匪夷視線了,
一心只想吐之而後快,
咯出濃痰,清理喉嚨裡的黏連,
因而在身上摸不出手帕/紙巾的狼狽情況下,
唯有厚著臉皮,
略側著頭,微微低向,
就如此飛快地瞄準目標運勁一吐,
成了。才施施然昂步離去,
咀角輕鬆,掛著一絲似笑非笑,
裝作不以為然。

無疑,這是噁心的。
但有痰吐不得的滋味,
有多難忍,有多礙事,
又有誰會不知?

儘管我實在不屑隨地吐痰此舉,
然而若以人性角度出發,
又是否稱得上情有可原,值得網開一面?

回應 (3)
我要發表
2009/02/24 20:43:58 回覆

哈!飛劍一出,誰與爭鋒!

wongi
wongi 2009/02/24 15:02:16 回覆

開心莎莎:

有痰要吐,人之常情!

吐在紙巾,更爲文明!

自己舒服,顧及他人!

何樂不爲!?

記得我讀小學的時候,路過一座住宅,突然從天而降了一些東西在我的校服上,我爸爸眼急手快把這團痰涎裹在紙巾内,然後帶我回家更換另一套校服!

可好!不是吐在我的頭頂!亂吐痰涎的人,真是很缺德!

立 冬
立 冬 2009/02/24 14:22:23 回覆

嘩嘩嘩,鼻涕好核突喎,剛剛吃完午飯,差點要嘔出來啊! {#icon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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