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工作重要,忠於選擇

2009/04/05 09:02:24 網誌分類: 讀德蕾莎修女傳心得
05 Apr

讀德蕾莎修女傳心得27工作重要,忠於選擇

 

  德蕾莎姆姆一生獲世界各國頒贈的八十多項榮譽和奬勵。雖然她對獲獎並不感興趣,還是走上領獎臺。此時不再代表自己,而是世界上所有的窮人樂意接受。深知自己的責任是為窮人服務,只要這些榮譽和獎金有助於窮人和鼓勵更多的行善,不止一次地說:

 

  「我只是窮人的手臂,我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窮人來領獎。」

 

  面對許許多多的榮譽,德蕾莎姆姆的回答是:

 

不是我重要,而是這項工作重要。我們全都是基督手中的器具,努力一點小事就會離開。」德蕾莎姆姆的謙遜不是出於禮節,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自知──深厚的謙卑。雖然獲得了豐厚的榮譽、顯赫的名聲,世界各地都有無數的人敬仰她,把她看成「活聖人」。

 

  有世界「史庫」之稱的美國《時代周刊》就曾以「活在我們中間的聖者」為題報導她,她仍然和從前一樣默默地工作,對修女生活並沒有任何改變。

 

  德蕾莎姆姆認為,既然選擇貧和服侍窮人,那麼,無論外界看待她的眼光如何變化,她都要忠於她的選擇 

 

1.    1962.9 印度總統頒發Padmashree獎給她

2.    1971.1敎皇保祿六世授予她「教皇若望23世和平獎」這是仁愛類獎項中的最高獎,姆姆是獲此獎項的第一位女性。保祿六世說:「又一次在教會的歷史和進步社會中實現了基督的福……並照亮了聖希來(內早期基督教的一個教父)的名言:上帝的榮耀是積極生活著的人類。」

3.    1971.10獲得「甘廼迪國際獎」。

4.    1971.10獲美國華盛頓大學人文學榮譽博士。

5.    1972.11獲頒「尼赫魯國際諒解獎」印度總理西里吉利說:「德蕾莎修女基督愛的象徵,在為她頒獎的同時,我們也歌頌對神聖生命的敬愛以及對物質的棄絕這個印度的偉大的傳統。」事實上,印度人早已把她看成一位民族女英雄,成千上萬虔敬的印度教徒甚至視她為「天神的女兒」。

6.    1973.4 英國菲利普親王頒發「譚寶頓宗教促進獎」說:「德蕾莎修女使這個獎項有了存在的理由,應該恭喜的不是德蕾莎修女,而是譚寶頓先生和評審團,因為德蕾莎修女願意接受這個獎。」令人玩味的是,這個獎項的評審團由十人組成,其中有六個基督徒,只有一個是天主教徒。

7.    1975.10新成立「聯合國農業與供養組織」授予「施維策爾國際獎」,表彰她在幫忙解決世界的貧窮與饑餓方面所作出的卓越貢獻,德蕾莎姆姆是第一個獲獎者。

8.   1975.11獲加拿大沙必略大學法律學榮譽博士。

9.   1976菲律賓總統授予「麥格賽國際諒解獎」推崇亞洲最值得尊敬的婦女。

10. 1977.6獲英國劍橋大學神學榮譽博士。

11. 1979.1獲印度巴拉特大學榮譽博士。

12. 1979.3獲羅馬「Balzan Price獎」以捍衛人道、和平、友愛為宗旨。讚揚以卓絕的精神在印度和世界其他國家,為救助饑餓者作出了卓越的貢獻,為受苦的人類付出了不知疲倦的操勞。

13. 1979.12.10獲得被稱為人類至高榮譽「諾貝爾和平獎」評獎委員會認為她成功地彌合了富國與窮國之間的鴻溝,以尊重人類尊嚴的觀念在兩者之間建立起一座橋樑,為克服世界的窮困做出卓絕的貢獻。

14. 1983.3獲香港大學榮譽博士。

15. 1994.11獲台灣靜宜大學榮譽博士。

16. 1996.10美國總統柯林頓贈予「美國榮譽公民」。

17.  印度最高文職官員獎「寶石獎」。

18.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勛位獎」

19.  美國總統「自由獎」。

20.  美國「艾森豪獎」。

21.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和平教育獎」。

22.  德蕾莎修女祖國阿爾巴尼亞特別設立了一個「德蕾莎修女獎」,以獎勵那些從事慈善事業和實施人道主義的傑出人士。

 

隱士合十恭註:

 

  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祢的.並且祢為至高、為萬有之首。(代上29:11)我們的 神啊,現在我們稱謝祢,讚美祢榮耀之名。(代上29:13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50:15神阿、願祢崇高過於諸天.願祢的榮耀、高過全地。(詩57:11)我的拯救、我的榮耀都在乎 神,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難所都在乎 神。(62:7)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祢,為要祢的能力,和祢的榮耀。(詩66:2

 

  《金剛經》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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