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時間
時間是可以用來閱讀的。同樣地, 我們可以去閱讀時間…… 想不到無意之中找到兩篇可能相對的文章, 大家看看是不是很有趣呢?
朱自清
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但是聰明的你告訴我,我們的日子為什麼一去不復返呢?--是有人偷了他們罷;那是誰?又藏在何處呢?是他們自己逃走了罷;現在又到了那裡呢?
我不知道他們給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確乎是漸漸空虛了。在默默裡算著,八千多日子已經從我手中溜去;像針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裡,我的日子滴在時間的流裡,沒有聲音,也沒有影子。我不禁汗涔涔而淚潸潸了。
去的儘管去了,來的儘管來著;去來的中間,又怎樣地匆匆呢。早上我起來的時候,小屋裡射進兩三戶斜斜的太陽。太陽他有腳啊,輕輕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著旋轉。於是--洗手的時候,日子從盆裡過去;喫飯的時候,日子從飯碗裡過去;默默時,便從凝然的隻眼前過去。我覺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著,他又從遮挽著的手邊過去。天黑時,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從我身上跨過,從我腳邊飛去了。等我睜開眼和太陽再見,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著面嘆息。但是新來的日子的影兒又開始在嘆息裡閃過了。
在逃去如飛的日子裡,在千門萬戶的世界裡的我能做些什麼呢?祇有徘徊罷了。祇有匆匆罷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裡,除徘徊外,又賸些什麼呢?過去的日子如輕煙,被微風吹散了,如薄霧,被初陽蒸融了,我留著些什麼跡呢?我何曾留著像游絲樣的跡呢?我赤裸裸來到這世界,轉眼間也將赤裸裸的回去罷?但不能平的,為什麼偏白白走這一遭啊?
你聰明的,告訴我,我們的日子為什麼一去不復返呢?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巨富的紈啞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傭工,傭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麼強烈的刺激。故雖到了饑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蔭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像飲冰揮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癡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恒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朝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裏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留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准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鐘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徵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留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秘。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局部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坐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
「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象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兇險殘慘的爭鬥,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一粒沙裏見世界,一朵花裏見天國;手掌裏盛住無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歌劇中,舞臺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將來火爐旁邊的老婆子,這句話,驟聽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認,實則現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漸漸」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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