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篇小說] 娃娃, 我家。
(90% 虛構小說)
小時候看見媽媽有一個封了塵的娃娃, 很漂亮-- 烏黑秀髮, 還有大大的眼睛, 裙子是鮮粉紅帶著少女味的雪紡樣式。每當我嚷著要玩, 她說那是結婚公仔不能玩; 至我們搬家時, 娃娃還是封了塵, 她可能已經丟了吧。
其實像這個娃娃那麼漂亮的, 要數起來非licca莫屬; 然而, licca再漂亮, 都不及blythe憂鬱, 我竟然在23歲時迷上blythe的憂鬱!
(上圖為li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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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blythe)
26歲了; 終於衝破重重鉫鎖要結婚。在談及晚禮服時, 卻跟未婚夫他鬧意見:
「我必要穿一款lolita裝!」
「像女僕那些? 人家笑妳傻啊。」
「不是女僕……或者, 有些是, 但我結婚的, 是公主服!」
「不要玩吧……」
「嘿, 難得我樣子年輕, 過了就沒機會。你也說過啦, 結婚, 一生人一次-- 」
我把一幀照片放到餐廳的桌上, 未婚夫驚呆了:
「別鬧!」
「你這麼也不能應承我? 我有位好姐妹懂得做衣服, 她會送給我們。」
「那……試身沒問題的話, 就依妳一次無理要求。」
談完禮服談酒席, 丈夫又再苦惱起來:
「妳不是說只有20個親戚嗎? 怎麼現在才說要請妳母親那邊的表舅母一家, 他們會來的至少都有10多人; 還有妳父親那邊的姨婆和表叔們, 保守估計有10數個人出席……這麼, 酒席要花的也就-- 妳明白啦。」
「是我爸要請爸那邊的人嘛! 我媽當然都不客氣, 況且我媽我親戚確不很多, 就只有表舅母他們, 我媽嫁女你說是不是不該不請他們?」
「但, 妳說要「風光大嫁」, 已選了婚紗、裙褂、婚戒(按習俗, 婚戒應相等於未婚夫的3個月工錢)、婚宴首飾和多款晚禮服; 過大禮時, 那些禮物和禮金, 還有要房子的錢, 都是我的血汗! 」
「聽說不請親朋戚友到飲宴, 都要派餅卡……請了的, 也要派餅卡。」
「噢, 這個也算漏了。還有-- 遲些還要渡蜜月。銀行戶口有種到了窮途末路的感覺-- 以後還要生活呢!!!!!!!!!! 衣、食、行、水、電、媒、奶粉、書簿……」
好不容易到了30歲, 除了有個兒子, 還有了個女兒; 丈夫兌現了我在23歲時他許下的承諾: 如果將來有個女兒, 會買個blythe娃娃。然而, 女兒還沒出生前, 我不去挑選這個娃娃, 怕女兒小器; 女兒出生了, 又怕她懂得妒忌, 最後到她3歲, 我第一次可以抱著blythe娃娃, 卻覺得blythe不及女兒來得珍貴, 把blythe放到女兒手上。幸好, 女兒也很喜歡blythe! 她實現了我以前未能實現, 要擁有這個娃娃, 並要替娃娃拍特寫的夢想。而我, 不拍blythe, 拍女兒更覺得真實有趣。
「小娃娃!」
丈夫這麼稱呼我們的女兒。
「小娃娃的大娃娃!」
以前唸書, 讀過台灣鄉土文學作家王春明, 記得大玩偶就是兒子的父親-- 小說主角自己; 現在, 我也是給女兒玩的一件「玩具」, 愛美的自己也名正言順是丈夫懷裏的一個娃娃, 更是我們那「小娃娃」的大娃娃了。
結果, 作者嚮27歲先結到婚呀 :P
不過30歲前都應該有個仔仔既 XD
糯米,
係喎! 副圖好有趣~!
狂野姐姐,
係呀, 好多love XD
謝謝妳的love~~
午安~
看看,后面那位女士還比她漂亮喔^^
其實果套lolita衫唔夠靚
我想搵呢款:
顏色轉做大紅色 =口="
又整套純白加紅色簡簡既或者黑色簡簡既或者你鐘意咩色都得既男裝
我要加油.我要努力賺錢 娶老婆!
你等我呀!!等我呀!!
我一定會娶到你的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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