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過自己
2009/07/27 08:00:51 網誌分類: 夏天日記
做人還是別太認真了,
一認真就容易淪為執著,
凡事表現得太投入、太全力以赴的話,
恐怕最後害苦的,僅是自己,
難以抽身而退。
為了堅持愛情,
有許多人會愛到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計,
甚至動輒走去自殺,
有那自我毀滅與虐待的傾向,
不肯給自己一個新機會,
以為沒有了誰,便再也活不下去,
無法重新愛人,也不願再嘗試開始另一份愛。
而對工作太投入的,
便以為公司是自己的,
最高決策人也該是自己,
所以一旦見到有人升職/加薪/搬屋/請工人時就乖乖不得了,
要生要死,眼紅到極點,
繼而聯群結黨,搞小圈子,
熱衷於辦公室政治,甘為是非折腰,
弄到自己精神分裂。
何苦呢?
世上並無非卿不娶,也沒非君不嫁,
這是甚麼年代了?
所謂一雞死一雞鳴,天涯何處無芳草呢?
失去的就由他失去,
做人都做了這樣久了,
該早就知道人生就是要經歷逐漸失去,
遲早都要迎接它,面對它,克服它,
譬如青春、朋友、金錢、理想、童真,
甚至個人原則。
既然明知道實情無法改變,
那還去死守執著幹麼?
還費力去爭辯理論?算數吧。
雖然我們天生一對眼睛,
但有時也不妨閉起其中一隻,
把事情看得模糊一些,
該會容易接受得多,做人亦會自在一點。
放過自己,會不會是等同於放生自己,
而最終是對得起自己呢~
很深奧啊~
夏天,該放風箏去。
放高點,放遠點,放過點,放生點,
肯定對得起自己。
放風箏,也是很深奧啊~
很難飛上天,人亦不易成仙。
但.....
單眼都要用力喎!
雖然有一邊眼不見為淨,但所耗費的力量也不輕,值得嗎?
是呵.
放得下,,放不下..都要放下.
哈哈!莎莎,我很喜歡這個標題呢!
請不要與自己過不去啊!
否則,實在太過可憐呢!
自己一定要愛護自己啊!
唔認真, 又怕會變成馬虎。太認真, 又時刻拉緊神經, 做人做得很累很有束縛。其實要怎樣才能取得平衡, 我覺得真是不容易呀! 單起眼做人, 是否真能解決問題?
無錯,有時做人是要隻眼開、隻眼閉才會心理平衡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