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的悲哀
2009/08/09 12:30:13 網誌分類: 夏天日記
究竟作為公眾人物,
最大的損失會是甚麼?
是個人私隱太受到社會關注?
是人身自由被侵佔、被冒犯、被剝奪了?
是歪曲的雜誌報導,徒令聲譽受損?
還是狗仔隊的日夜追蹤,
為他們生活帶來嚴重的不便和困擾?
總之,我就覺得他們挺可憐,
墨鏡下的從容,只是表面風光而已,
內裡真實的一面,卻老是要拼命埋藏抹掉,
打個噴嚏都要顧及形象,
拍拖又要左閃右避,
甚至連偶爾犯錯也絕不可以。
公眾人物,難免要被外界用放大鏡細緻檢測,
出於對他們的期望,這種檢測一般都會較為嚴峻苛刻,
正是因為期望愈大,失望愈大,
一旦好夢落空,幻想破滅,
就難以理性接受自己心儀的偶像竟並非完美之輩。
所謂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導致公眾人物,永遠是最不能犯錯的一群,
他們必須慎言慎行,IQ、EQ缺一不可,
心理上亦要隨時防犯自己出錯,
這種非凡的壓力,
真會迫令一個正常人裝瘋扮傻!
人誰無過?
犯錯本身也是一種有價值的權利和自由,
有多少人生體驗,其實來自錯誤中學會?
唯有不怕犯錯,勇於承受錯誤,
才不會輕易再犯同樣的錯,
也不會令原本生命中理應展示之常態,
被迫要硬生生地過份壓抑。
我們看到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說某些明星如何酗酒放浪或個性乖張,
我想這或多或少,會跟他們不能像普通人那樣面對犯錯有關。
在長期的緊張狀態下,
尋求特殊的刺激或麻痹手段,
以達至心靈與精神上之平衡,也許就是唯一選擇。
還是寄語公眾別對偶像太自作多情,
崇敬、嚮往,羨慕可以,
但請勿將自己那份莫名的期待,強加在對方身上,
從而扼殺對方做一個正常人的自由。
壓力愈大,反彈愈大,
藝人偶爾出軌,實屬人之常情,
我們何不多加體諒,
而要不問來由地批判打壓?
基本上同意你所講,藝人也只是普通人一個,但說到底這也不是放浪形駭的藉口。
可以爛蒲,可以豪放,可以扯煙,甚至私生活混亂。但吸毒呢?你又是怎樣看?
儘管其情可憫, 但也不代表他們可以胡作非為。顧及形象是一件事, 明知道自己成為眾人焦點也不能多作檢點的話, 那就是藝人本身的問題, 他配成為別人的偶像嗎? 他憑甚麼令到別人以他為榮?
莎莎, 在這方面你要想想。
莎莎是站在人性角度才會同情起她們來吧!
但不要忘記作為公眾人物,就要肩負成為眾人榜樣的責任,
食得咸魚抵得渴,想風光,自然要付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