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

2009/11/03 09:49:28 網誌分類: 哲學
03 Nov

 

所謂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
自然界就是這樣殘酷無情的了。
競爭絕對在所難免。
為了掙扎求存,便只許勝不許敗,
唯有贏取第一,
才有生存的權力,
才找到自己立足之處。

早在求學時代,我們已為爭取學位,
得到一紙證書而爭個頭崩額裂,
經歷無數淘汰及考試,
分數,向來是成敗關鍵。

到終於畢業謀生了,為了討口飯吃,
我們又要麻木地與無數求職者並肩爭奪同一位置。
然而有了工作,卻不等同安枕無憂。
為求自保,又得與同行、同事撕破面皮,
相互較量地往上爬去,
方能勉強於社會站得住腳。
商場如戰場,同行敵國,
不同是一個流血,一個流汗,
一個要承受肉身之苦,
一個要捱受精神壓迫。
戰場上即使肝腦塗地,畢竟還算死得乾脆,
但商場上的成敗起跌,卻足以叫人痛不欲生。

政治上的選舉,
拚命拉票,聲嘶力竭,
無非是想當領袖,至高權威,
受社會尊崇,獲萬民敬仰。
因而背後即使如何六親不認,爾虞我詐,
亦只能視作手段,甚至還有人在旁搖旗吶喊呢!

其實各類比賽,諸如選美,
也無一不是競爭,無不拚個你死我活。
得勝者,固然山雞變鳳凰,
落敗者,便只能認輸認命,
有人歡喜有人愁。

就算日常簡單如上街購物,
都是先到先得,手快有手慢無。
誰沒嚐過與群眾擠地鐵、迫巴士的慘痛滋味呢?

競爭,真箇永無休止。

回應 (6)
我要發表
2009/11/04 13:31:22 回覆

與世無爭,會遭受歧視的,
而且身處這個不公平的社會,
人善被人欺,為了自保,
也不得不先發制人,捍衛自己的利益。

2009/11/04 11:19:51 回覆

我就冇咁好氣好爭!有粒豆比我食下都好呀!~☆

 

2009/11/03 20:40:27 回覆

無可爭辯是一種推動力,競爭的過程中也有其樂趣。

2009/11/03 19:47:16 回覆

唔出手就分分鐘連飯碗都保唔住,
唔爭可能連老婆都娶唔到! {#icon1}

wongi
wongi 2009/11/03 15:34:10 回覆

哈哈!順其自然,最好呢!

競爭,要贏,要第一,要‘威水’,這種種的心態,曾經充積在我的腦海,填滿了我的心扉。

到了今天,只是用平常心來面對!奈何奈何!

人生路上的經歷讓我明白更多,更多!

2009/11/03 12:37:51 回覆

所以我們應盡量提昇自己技能,
由小魚兒變為大魚一員,
目的不是吞噬他人,
目的只為不成別人點心。

另,小魚該吃魚毛,
而蝦米該留來煮粉絲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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