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心的遊行不可取

2007/03/09 23:45:57 網誌分類: 時事
09 Mar

  社會民主連線成員擬於明晚(三月十日)舉行集會遊行的上訴申請,結果遊行部分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否決,維持警務處處長就該公眾遊行發出的反對決定。

 

  事實上,香港警方一直十分尊重市民集會遊行表達意見的權利,多年來均盡量協助公眾集會的舉行,甚少聽聞有籌辦公眾集會的團體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指責。不論是過往涉及政治議題,或是經濟民生訴求的集會遊行,在活動舉行前及舉行後,主辦單位只會就警方發放的參與人數提出質疑,以抬高自己發放的人數,或是爭議遊行路線的安排,爭取傳媒曝光的機會,但從來都沒有表示警方作出不合理的阻撓。

 

  還記得前年年底世貿會議期間,多份報章,甚至乎從主辦者的言論中,市民已深深感受到主辦團體或參與者都企圖製造暴力衝突,衝擊會議的情況發生。但警方最終因未能取得證據的情況下,仍抱持一貫協助集會遊行主辦者的情況下批准集會遊行的進行。由此可見,警方對集會遊行的宗旨是希望市民在發表意見的同時,必須確保活動在安全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對市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減至最低。

 

  直至所謂的南韓農民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初步的反應仍是以和為貴,以輕裝備警員作出阻止,並透過勸籲要求南韓農民按原先安排表達訴求。當情況發展至迫不得已,沒有選擇的環境下,警方才採取行動,將騷亂場面控制下來。

 

  事件結束後,不少人士,以至宗教領袖均表示警方的拘捕過程緩慢,有違人權法則。可是,這些自命宅心仁厚者可有想過,若警方在被捕者仍處於對立狀態之時;或警方高層人員未能讓暴力示威者的領導人得悉警方拘捕的決心,從而採取雖不合作,但亦不會反抗的態度;又或是未能讓暴力示威者從熱血沸騰的心態中冷靜下來時,即採取拘捕行動的話,相信最終的結果不單只有數十名警員受傷,涉及的影響層面相信更大。

 

  回看今次社民連籌辦的遊行活動,上訴委員會發出的新聞稿已清楚指出,於晚上七時三十分在該擬定路線進行遊行並不合乎公眾利益,希望主辦者能改在下午四時或四時三十分。可是,這個友善的忠告卻不獲主辦者接納。

 

  究其原因,社民連成員一直採用政治戲子的手段爭取曝光的機會。今次刻意要求在晚上七時三十分舉行集會遊行,若然能因此而擾亂銅鑼灣的遊客購物區,甚至乎使港島心臟地帶交通大擠塞,必然更能達到損港利己的目的。

 

  再者,由泛民人士於稍後時間舉辦的爭取雙普選遊行,傳媒報道市民的反應一般,甚至可說是冷淡。對於當日雖飽受學者及市民質疑參與人數,已喪失公信力的主辦團體而言,當然苦在心頭。因此,若有人能做出一些紛爭的情況下,當然樂見銅鑼灣商業區在繁忙時段出現混亂,或只要報章有「頭條」標題,也可視為引起市民注意的目的已達。

 

  上訴委員會指出原則上並不反對有關遊行活動,並指市民享有舉辦遊行的權利。然而,主辦團體堅持於晚間進行,只為爭取個人利益,當然遭到強烈反對。若然有任何人甘願為人所利用,或只為五斗米而折腰,那麼,請看看大家的四周,不論是親朋或是不認識的人,有多少希望維持香港今天的繁榮景象;又有多少願意你們為搗亂而搗亂,將香港的利益作為賭注。

 

寫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