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回頭

2009/12/13 10:08:38 網誌分類: 學習
13 Dec

 

愈來愈喜歡用鉛筆,
貪其輕俏、草率,
擦得掉,且不露痕跡。

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呢?
錯了可以不算數,
可以一筆勾銷,
可以篡改、修正、重寫;
若然歷史與生命都能像鉛筆的話,你說多好!

以前讀幼兒班,
陪伴我們一筆一劃練習寫字的,
通通是鉛筆擦膠。
待升到小學三年級後,
開始循著虛線模仿英文草書之際,
老師忽然下令改用硬筆書寫;
大概寬限期已屆,
學生再不容許胡亂犯錯,
即使錯了,也得明白承擔負責。
那時候的我非常雀躍,
因為印象中,原子筆是成年人所獨享的,
而當筆袋開始添置紅、藍、黑原子筆後,
我更是沾沾自喜,自以為終於長大成人了。

誰知成人要負的責任何其多呢!
一不小心抄錯筆記,
務求保持整潔,
只准畫掉,在側旁繼續書寫,
真是逼不得已,唯有用那粗糙沙膠輕輕擦之,
企圖把錯處毀屍滅跡。
但偶爾有力太甚,磨穿了校簿方格,
造成不可修復的遺憾,更是難辭其疚--
影響的,可是紙張底、面兩頁。

直至塗改液的出現,簡直是我等救星。

但是塗改液只能遮蓋表面現狀,
把紙張往光處一照,錯字頓現,
一切無所遁形,純粹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吧。
這箇中教曉了我些甚麼呢?
就是掩人耳目之技倆也。
原來真相再殘酷,
都能夠隱藏、掩飾。

成年人少用鉛筆,
是怕其容易改錯的特性太兒戲了,
有損個人誠信展現。
因此為表誠意,
鋼筆一揮,簽下名字,
法律效用便產生了,
寧可將來發生轇轕的時候另行處置。

還是鉛筆好,有商量餘地,
改一次兩次三次,
對紙張依舊溫柔,
表面絲毫無損,該多好呢!
畢竟今日觀感,已與昨日不一樣了。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09/12/13 19:30:24 回覆

這刻已有擦得甩的原子筆,
想回頭,不難呢~

2009/12/13 19:11:47 回覆

我都很喜歡用鉛筆,
尤其測驗考試的時候,刪改比較容易,
用塗改液,卻要等待乾後才能補上,
有時匆忙起來,便忘記補回答案,
白白失去不少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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