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差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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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赌最高院不会改判

2010/01/09 14:40:03 網誌分類: 時事
09 Jan

       李庄一审已经被判有罪。很快会有二审结果,如果上诉的话,这种案子一定要快审快判的。太多的网络言论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了。
     估计李庄们是不会服判,一直会打到最高院,毕竟有“地盘”之说。一审就嚷嚷着要离开重庆异地审理的李庄,应该意识到不会有好结果的,判决有罪,预料之中的事情。最后的希望,无疑就是由最高院来定夺了。
    假定该案上到最高院,会改判吗?会保住李庄吗?我认为李庄们也太幼稚了。想想看,如果李庄的这种行为,被判无罪的话,那么,最高院的认定便可以成为一种判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国家,但一般来说省高院和最高院的判决都是极其具有广泛性指导意义的。这样一来,律师就更加无所忌讳了。更重要的是,20年来,数以百计的律师曾经因此罪名坐牢,岂不是统统都要翻案?为什么以前这样做统统都被判有罪,独李庄可以无罪?单凭以前对律师这种类型的判例,闭上眼睛都应该判李庄有罪。
      最高院也决不敢例外,除非以前的律师判决都是冤枉的。
     李庄案不是独有的,以前许多律师都入狱改造了。无论你辩方如何声嘶力竭的分析什么“行为犯”与“结果犯”,什么“证人证据不存在”,没用,按照以往判例,只要你想做,而且这样做了,这个罪名就可以成立。何况龚案证明没有刑讯逼供,没有龚(当事人)的追究,也就不可能立案调查,律师提请是无源之水。而且又提交了证人名单给法院,这些“证人”都被教唆了,就是伪证的行为。
     都说“证人不到庭质证违法”,真是贻笑大方!如果证人不到庭质证法院就不可以认定证据的有效性的话,那么,99%的刑事案子都要重审。
      所以,李庄寄情于最高院,说明他及其辩护人还是幼稚得很。我敢赌最高院依然会让他有罪。
······················
      事件的小插曲也可以说明李庄知道可能会大难临头,因为他“潜逃回北京后立即发函通知各单位,说不再担任龚案的辩护人”,由此看出李庄们已经感到不妙,在深思熟虑或领导们的授意之下,急着要摆脱关联。真有那么为正义而战的高尚情操,是不会如此心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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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平凡人的转帖,谢谢。

   
平凡人  8/1/2010 23:29:33 


重庆涉黑案辩护律师李庄获刑两年半
DWNEWS.COM-- 2010-01-07 21:37:28.778 --多维新闻网
《多维新闻》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8日一审公开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此前,李庄律师称若判有罪就上诉。

华龙网8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庄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该所指派李庄及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先后支付了律师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费150万元人民币(约合21.96万美元)。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在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教唆其在法庭审理时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以推翻龚刚模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的供述。12月3日,李庄在某酒店内指使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其编造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作伪证。

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引诱程琪作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虚假证言,并要求程琪出庭作证。11月24日,在该市高新区南方花园某茶楼,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保利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保利公司员工汪某、陈某、李某按照李庄的说法作虚假证言。12月1日,李庄就龚刚模案向重庆一中法院提交了通知证人龚云飞、龚刚华、程琪等出庭作证的申请书。

12月10日,公安机关因办理另一涉黑案提讯龚刚模时,龚刚模揭发了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行为。同月12日,李庄被公安机关捉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李庄在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期间,利用会见龚刚模之机,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供述,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引诱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证言,指使龚刚华安排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通知龚云飞、龚刚华、程琪等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应予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庄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
此前,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只要一审判决李庄有罪,不管量刑轻重及是否缓刑,不排除终审后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回應 (6)
我要發表
2010/01/10 09:26:3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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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欽差大臣~

2010/01/10 00:48:39 回覆

哈哈.唔識賭..

2010/01/09 23:11:13 回覆

我認為,一切都有政治背景的。

這李庒正好碰到槍口上,只好拿來祭旗了。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01/09 22:50:41 回覆

哪么就看后果吧,律师是保不住了。

薄大人也会一战成名的,毕竟打黑比深入反腐好处理得多。

即系,反又得,唔反又得,看程度,反到哪一级,都可以看着办,

薄公子,高啊! {#icons_boy2}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01/09 20:52:51 回覆

這單案,如果真的證據確鑿的話,

薄書記就再次贏得貧民百姓的掌聲了.打黑惡勢力,是全國老百姓都支持和贊成的.

如果證據確鑿,那麽這個律師也就該坐牢,沒什麽好説的了.不就是一個集團的邊緣人物嘛?日後經濟補償,在監獄裏面好吃好住,出來以後仍囘原單位,不做律師,做法律顧問縂可以嘛.....

不過,法律是法律,政治是政治.....嘛,

老百姓是爽了,高興了,山呼萬X啦!嘿嘿嘿,就算沒那麽離譜,山呼包青天吧,

嘿嘿嘿,這青天在未來的日子能好受嗎?

洗吳洗打黑打到震天(子)動地(方)阿?!

俺哥們日後的日子與青天大老爺一起過,那還得了?

我對這個案子倒不是有什麽對與不對/合法與不合法的看法,

我倒是對這個案的前前後後所造成的後果感興趣.

18大的召開還有三年,各路英雄都在.........啊!

2010/01/09 14:54:1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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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立 冬
立 冬 2018/07/16

不見大臣哥6年了, 你最近好嗎? {#icons_cat1}

彭彭
彭彭 2012/12/24

Christmas Greeting - Christmas Star and Jesus!

快一年了@@

 

立 冬
立 冬 201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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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挥霍十分潇洒 索捐一等下流

 

大臣是不是上了北京......捐X.......... {#icono0_59} {#iconb_45}